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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五花肉我是一个喜欢看广告的人,也许是和职业习惯有关,作为一个设计师——虽然有的时候没有做设计师应该做的工作,但我一向习惯性把自己认同为一个设计师——对于广告的看法是带有某些专业眼光的。加拿大的广告有些很不错,比如Dove的那个得大奖的丑小鸭变天鹅广告,就是加拿大奥美制作的。不过现今中国的广告和国际先进水平比起来也不差多少,当然,某些十二生肖轮一遍的广告已经超越了当前国际最先进的水平了。另外一点就是,广告里有大量的美女出现,尤其是国内的广告,从鸡翅到牙膏,从手机到啤酒,无数的美女个顶个的漂亮动人,绝对的养眼,所以说看广告也是让身心愉悦的一种活动。
日前在PPS上看到一则国内的广告——最初我根本没把这片子往广告方面去想——那是在生活时尚频道里看到的,以为是电视台宣传某个节目,或者某一部大制作的纪录片而拍的宣传片,构图、色调、画面感、光影、镜头运用,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非常的大气和有质感,再加上一些感性的文字,让我一眼就喜欢上了。结果,等到最后,出现了LV的字样,一下子让我傻了两秒钟。首先是没想到LV也需要做广告了,其次是没想到LV居然能做这样的广告。
LV在我的印象中——好吧,它是一个一线的名牌——那又怎么样呢?丫的要不是整天往自己脸上印字,能有那么多人买你么?现在搞得人手一个,公交车上一车厢都能发现四五个大妈挎菜篮一样地挎着LV。当然,我承认往脸上印字这个手段是很有效的,大多数人买名牌不就是为了让别人知道其有名牌嘛,于是乎现在越来越多的一线品牌都开始把自己的产品——尤其是包——搞得一眼就能认出来。而LV这个泛滥得跟当年班尼路一样的国际品牌,在我心里就归类到了“媚俗的名牌”的行列里了。
至于出国五年,我在加拿大倒是从来没见到过顶级品牌做电视广告。也许他们认为这种大牌是不用做广告的,又或者调查下来觉得能买这些牌子的消费群是不看电视的?而原本出国前这些大牌的广告只出现在时尚杂志里,也从来不往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里扎堆,隐隐然就是一副高傲的架势,咱就脱离群众了,咱就摆谱了,层次不一样,你奈我何?而现如今据说广大一线品牌都开始在中国做电视广告了,估计是觉得中国广大普通劳动群众的消费奢侈品能力是很强的了。
只不过——虽然我不知道其他大牌的广告如何——但LV显然还是不甘愿请出一众美女挎着皮包来搔首弄姿。一则大气而精致的电视广告跳出了“俗”的圈子,再堆砌上“内涵”“格调”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些泛人文化的元素更能打动一堆小资们——这些中国奢侈品的购买主力。
不得不说,LV的宣传策略是相当准确的,单纯的广告片也是非常成功的。只不过,在我来讲,正满脸欣赏地看着片子,等待最后出现诸如“某月某日,敬请关注大型纪录片《XX之旅》”的时候,突然看见了大街上比板砖还多的LV字样,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彷佛满心期待地点了一个叫“冰云翡翠紫檀香”的菜,等上来一看,却是红烧五花肉一样——“冰云”就是那层肥肉,“翡翠”是上面的葱段,“紫檀”就是那层瘦肉了。
当然,五花肉其实很好吃,那个菜名也很好听,只不过,五花肉就是五花肉,你叫了“红烧五花肉”我还是喜欢吃,你又何必再去装那么个逼呢? 3月13日 微醺酒这东西吧,是个好东西,前提是要有相应的酒量来配合。我不算嗜酒的人,不过有时候、有条件、有机会的话,也会适量小酌两杯。虽然酒量不好,不过喝过的酒还不少,好的坏的都尝试过。一般来说,烈酒比较喜欢五粮液系列——当然,属于没有条件喝到茅台的情况下——加上洋烈酒的话,那就要算伏特加。中等的偏爱黄酒,不过五加皮除外——这玩意儿就是药啊,唯一的一次就把我喝傻了。低度的喜欢常熟的老白酒,甜软绵香,口感极好。不过喝的最多的还是啤酒,也最没讲究,在我说来,啤酒就差不多一个味道,当然,黑啤除外。不过在加拿大喝到过一种比利时啤酒,口感很独特,相当不错,可惜太贵,不适合我这种目前扣扣缩缩度日的家伙。
日前手头有点宽裕了,便搞了一瓶很久没有喝到过的威士忌来咪上两口。前两天,一位朋友邀请我给一首韩国歌曲填词,换成中文的。结果两个星期下来都没什么灵感,毕竟这也是个技术活啊。前天晚上,半杯威士忌下肚,眼皮便有点耷拉,猛一甩脑袋也有点晕乎,坐在电脑前,打开那首歌,听了两遍,就忽然间觉得有些东西想要写。正在攒词儿呢,隔壁的哥们又送来一瓶据说是印度产的啤酒,在我神志有点莫名的High的情况下,没做什么考虑,就把啤酒兑了威士忌了。
这一小杯东西下去,整个世界在我的眼里都已经变了。情绪上下起伏,可以很轻易地就引导到某些我希望的境界中去。色彩在我的眼中跳跃,就好像我太阳穴里的青筋,歌声在我的耳中飞舞,就好像我敲打盘的手指。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情境,神志非常的清晰,微微有点晕眩,但是如果保持不动,就不会觉得天地温柔的转动。屏幕的光线也似乎柔和了起来,在加上那好像变得有些飘渺的歌声,对着那一盏白炽灯,也彷佛能看见一丝天堂洒落下的光辉。
歌词便在这种醺醺然、茫茫然的状态里完成了。脸上还热乎着,就想起了“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说法。似乎中国的文人和酒有不解之缘,李白的诗歌,王羲之的狂草,都和酒联系在了一起。切身体会,则是威士忌加啤酒,的确促进灵感。通过白炽灯洒落的天堂光辉,咣咣地砸进我的脑海里,把那些犄角旮旯里的文词语句都给挤出来了。
微微的一点点的醉意,真是很舒服而令人享受的一种感觉。还是要提醒各位,不要喝太高,吐了就不好了,那么贵的酒,糟蹋了也心疼不是?微醺正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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