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s profile敦煌·妖迹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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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04 关于作家小学的时候,跟我们四年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那个时候,本人虽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不过我还是很清楚地知道,哥们我在老师的眼里还是很讨他们喜欢的。尤其是我的班主任。当然,这跟我语文成绩的优异也是有一定关系的。我记得很清楚,当年我曾经创下语文考试五次连续第一名的成绩,让班主任欣慰得自己掏钱买了一块塑料的金牌奖给我了。我记得,当年她说过,我,将来可以成为一个作家。 不过当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作家。我记得最初开始写作文的时候哦,我的成绩并不怎么好。或者可以说,最初我不太明白学校的写作方式。不过我想我的适应性是很强的,几次之后,我的文章基本上都可是作为范文在全班朗读的。这习惯保持到了我高中毕业。然而很讽刺的是,我在高考的时候,作文却成了最大的致命伤。或者可以有怨念,怪罪到没赶上高考作文满分乱飞的好时候,但不管怎么说,在那次语文成绩出来之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曾想到过,我当年的语文老师曾认为我可以做一个作家。 而虽然大学读的是新闻系,但对于我来说,文字工作仅仅是一种套路罢了。标题-副标题-新闻头-主体-结语。一丝不苟,严谨客观。说老实话,这是一种可怕的体验,尤其是对于我这样习惯于不喜欢常规路线、乐意于剑走偏锋、经常到处挥霍过剩的想象力的人来说。这完全是两个极端。新闻是客观和宏观的,而我的文字风格却大多是主观的、细节的。的确,这很郁闷。我记得很清楚,当年我们的教授在讲新闻写作的时候,就说到:“你们所熟悉的修辞方法,在写新闻的时候,都可以——也必须——完全丢掉了。”我虽然不是词藻华丽到跟张爱玲奶奶有得一拼的程度,但基本上在比喻和排比等方面的手法还是颇得一些称赞的。然而这些,在新闻写作上,都是万不可要的。 于是我先是力争做编辑而不是记者,接着就索性干跟新闻不大着边的工作了。虽然当年没有意识到,但后来想想,其实是自己因为本性的影响和诱惑而投降了。不过——感谢欧核中心(如果按照丹·布朗在《天使与魔鬼》中的说法)——他们发明了互联网。我在东方网工作之时,有一项内容是要管理论坛。这是一个少年论坛,一帮半大的孩子们,的确是要比成年人纯洁得多,也安分得多。于是我的工作就显得轻松而惬意。于是,在无聊之下,我便开始在论坛上写短篇小说或者一些小散文。 我自己写小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高中的时候,曾经拿着一刀文稿纸,在背后密密麻麻地写小故事。有现实题材的,也有搞笑武侠的,还有科幻的。不过手写小说还是很痛苦的。而且当时在高中——在中国教育体制下无限紧张的高中——也没什么时间写,同时又要偷偷摸摸的,创作很艰难那。后来家里买了电脑,我也进了大学,这才可以正大光明地用智能ABC来打字写小说了。不过那个时候依然痛苦,找字找得我眼睛都翻白了。一篇大概五六千字的小说写了我足足两天。 不过这些小说、散文,都是免费且也没想到可以赚钱的。之前的都是自己写着图个乐子,自己闷头看看就好了,而发在论坛上的,就更是出于一种自我捣骚的目的。不过在东方网时写的这些东西,最终还是因为被集合成了一个网络特辑而给我挣了两千块钱,算是稿费了。 其实至今看来,我写作也只是因为需要找一个地方发泄多余的想象力而已,其实没什么目的性。毕竟你整天跟人家扯淡也不是太好——关键扯要看人,有好的搭档那就越扯越有劲,而现实中的绝大多数人类都不会有那样肆无忌惮扯淡的心;而有心的又没那个实力;有心又有实力的,也未必有那个时间或者认识我的机会。所以——寂寞啊…… 于是就还是索性写出来,自己跟自己扯,娱乐一下自己就好。顺带的,如果有谁想要看的,也可以娱乐一下他们。于是乎,这是一种很随意、很懒散的写作状态,所以既导致了有灵感的时候可以一天写个几万字,而没什么心情的时候会连续半年一年的根本就不想去动笔(貌似就像我博客里的更新——已经一年多没写了吧?);也导致了我曾经看着CBA的总决赛,看着上海队夺得总冠军,而一边兴高采烈地欢呼着,一边写出了一篇血腥阴冷且带着变态情节的短篇小说。 所以说,我不是一个适合写长篇小说——而且是每天都要写的写手。所以我自己也很奇怪为什么会能写出《妖怪记事簿》来——这不是应该只是一篇自娱自乐、发泄心情的东西吗?当年我移民不顺利的时候,我本想写点什么来做一个反思啊、沉淀啊之类比较深层次的东西的,但不知道哪根筋搭错,放弃了散文,而开始讲一个寓言似的故事起来。原本这个也没什么,因为是发在我自己的博客里的,什么时候想继续了就继续,什么时候不想写了就停,很简单。但是,这个世间的事情都是被注定的,你不会知道你下一刻拿到的是哪一颗巧克力——甚至你都不知道你拿到的会是巧克力,还是嘉兴肉粽。自从这故事被荣儿捅上天涯之后,到如今已经快一百万字了。 一百万字啊!我自己想想都觉得可怕,老子居然能写那么多? 然而事情还没完。现在《妖怪记事簿》居然出版了。照这么说的话,哥们我现在也算是一个作家了?这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不过书都拿在手里了,看着这厚度,这手感,还的确是挺真实的。听说我老爸把书送了一本给我当年的小学班主任。班主任很开心也很得意,毕竟是她第一个说中了这个事实。 好吧,这好处也是有的:下面要走的路上,就有多了一个选择:靠文字赚钱吃饭。 ——《妖怪记事簿》全国发行鸟!——
August 19 奥运如戏古希腊是现代西方戏剧的发源地。早在当年选修西方戏剧史的时候,就草草看过两千年前这帮子爱琴海边的人们是怎样在舞台上安排人生起伏的记载。只是,没有料到的是,这群同样搞出了奥运会的希腊人,似乎把戏剧的跌宕起伏同样带给了这个体育的盛会。某些时候,这给之后观看和参加奥运会的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悬念和激情,奥运会,那就是一场无人导演,无人编剧,却充满了意外的大戏。 在中国举行的奥运会,在8月18日之前,都充满了让国人欢乐的元素。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喜剧。虽然我们失去了第一块金牌,但是我们在之后一路高歌猛进,并且一举超越了雅典那一界的金牌数——而且,比赛还没完,我们还能拿更多。 在这一彷佛割麦子一样收取着金牌的过程中,国人是开心的。他们是在享受着这一场盛会,这一出喜剧。菲尔普斯前无古人,而且很有可能是后无来者的记录,夺金牌如探囊取物,也最多让我们笑骂一句:“这厮是妖怪不成?”虽然我们其实还是盼着他拿不到“巴金”,写不了《家春秋》。当然,如果这不是菲尔普斯,而是张普斯、李普斯,我们铁定是疯狂叫好的。但这一幕戏码,根本影响不了中国观众的心情,更可以把之成为谈资——至少我在五十年后,就会这么告诉我孙子:“看看,这个一界拿八金的记录这次还是破不了吧?当年你爷爷可是亲眼看见那个叫什么斯的,夺下每一块金牌的——虽然是在电视里。” 而更让我们笑不动的,是美国友人埃莫森那诡异的慷慨。在雅典的时候,这位老兄在几乎铁定夺冠、就剩下最后一枪的时候,把这一枪打到了隔壁中国选手的靶子上,拱手把金牌送给了中国。而这在当时不过也是一个笑料罢了,但谁知到了这一届,这位埃莫森同志故态复萌,又是几乎稳拿金牌,又是最后一枪,居然打了个4.4环,又是把金牌送到中国人手里。太诡异了。这个甚至让我怀疑是不是某种诅咒?下次这位要是想再争金牌的话,要记得在最后一枪之前,要至少领先11环,才能确保打飞都能夺冠。不过这种美国人的悲剧,却是中国人最大的喜剧,充满了戏剧性的转折,而且还有“上一集”的渊源,在我们几乎彻底失望的时候,突然降临了欢乐,一切的戏剧元素都充满了其间,实在是再精彩不过了。 而中国的跳水和乒乓,虽然也是拿金牌——至今为止,还没漏掉一块——却少了一些看头,毕竟,没什么悬念的片子,最多也就看一热闹了,却没有了那种心情高高吊着的紧张感。只不过,在奥运会上,能不紧张地看比赛,能看着中国选手差点就在那儿叫“孤独啊,高手寂寞啊”,也是一件舒服事。 相对来说,柔道和射箭的金牌却是一部紧张激烈的大片。射箭的,女子单人赛,中国选手从八强开始,就一路砍死韩国人,在韩国人的围殴之下,单枪匹马一直砍到决赛,最后把韩国世界排名第一的选手生生给剁了。这是怎样的一个“爽”字啊。而柔道,剩下13秒的时候,我们还是1:10落后,然而就在一秒之后,我们的选手突然给对方的日本人来了个“一本”,直接获胜。这一幕堪比欧洲杯上的土耳其翻盘,实在是强到让人不大吼一声就会憋出一口血来。 林林总总,反正我们一直在以看喜剧的心态来充分享受这一场盛大的演出,直到了8月18日。在所有人都期待着这出喜剧最大的高潮即将出现的时候,剧情忽然之间急转直下,喜剧在一瞬间变成了悲剧。刘翔退赛了。这让无数国人都无法接受。我都看着PPS傻了很久,甚至在看着他慢慢走回去的时候,还在怀疑他会再次走出来,再次蹲下,再次起飞。然而,伴随着一声巨大的叹息,我们终于明白了,他不会再出来了。 于是巨大的失落。于是开始争论。国人无法接受这样巨大的落差,甚至隔壁的哥们再一个小时里叹息了有七八次。很明显,刘翔就算咬牙去跑了,也注定无法再有辉煌,问题就在于他该不该退赛。其实照我看来,这其实是一样的结局,如果刘翔败了,国人也一样会骂。关键其实不在于他退赛,还是他败,关键在于他背负了太大的期待。巨大的心理落差让国人难以接受。至于有说“死也要死在赛道上”的说法,纯属放屁。不要忘了,再怎么样,这只是一场运动会。一场如同一出大戏一样的运动会。 This is a Play. This is a Game. So, just play the game, and enjoy it. May 16 竹之中国人中国人是喜欢竹的。尤其以一众文人们为甚。苏东坡“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言论,在现在看来,就是中国历代以来,讲究生活情调的高端知识分子对于竹的一种喜爱和偏好。这种人文化的情绪倒也不好考证出于何时,又兴于何代,只不过,在我看来,中国人和竹倒的确是很像的。 出国数年来,周围尽是一些抛家离国的华人。这些华人——包括我——都处于了一种懒洋洋的状态里。这倒并非说切实生活上的好吃懒做,只是指的一种状态。不热衷政治,不乐于表现,不团结,也不游离,不忠肝义胆,也不背信弃义,有时候大骂政府腐败,有时候信誓旦旦不用日货,有时候不相信官方言论,有时候却又乐于收看国内新闻,有时候大骂加拿大这个鸟国家,有时候又用尽办法要转成这里的护照,有时候鄙夷国内的条件多么差,有时候又时不时地要回国长住。这是一种来回摇摆,无可无不可的状态。好似对什么都看不惯,又同时对什么都不在乎。华人就似乎一直是游离在西方社会边缘的一个群体,不同的相貌、文化、语言等等,都好像一片竹林与一片树林那般的区别。竹林之中,并不会存在树木,同样,树林之中也很难出现竹子。 整日里在网上看言论,发现国人差不多也是这般状态,只不过那是一片庞大无垠的竹林罢了。但凡在网络上的一个稍微热门点的帖子,则必然就会有两个,甚至数个不同的观点和言论在做一些看似永无止境且没什么多大意义的争论或者谩骂。喧嚣沸腾,枝抽叶打,就好像微微有一阵轻风掠过竹林,便会沙沙地响个不停,竹叶之间相互地抽打着对方,却是谁也奈何不了谁,而最终风过林静,这些喧嚣者也终究会停下来,等待下一阵风的到来。 只是,一片看似杂乱无章的竹林,那些彷佛都独立存在的竹子,他们深藏在地下的根,却是连成一体的。只要有一棵竹,他根茎的每一节都可以发芽生长出新的竹子来。这一整片的竹林,正是有着同一条根的。而对于中国人来说,我们也有一条把所有人连在一起的根,这个根,就是“中国人”这一个称呼。无论怎样的枝叶纠缠纷扰,但当有外界的势力如狂风般来冲击的时候,那这个势力所面对的,却不仅仅是首当其冲的那几根竹子,而是整整一片的竹林竹海。 懒洋洋的华人在奥运圣火传递的过程中,便已经显示出了这样的力量。无论是留学海外的游子,还是削尖了脑袋钻营国外身份的移民,又或者久居他乡已经算作他国公民的华人,都被这一条深深留在我们血脉里的根给连了起来。无论我们拿的是什么护照,但在我们的心底,依然永远无法抹去这一条根,这一个称谓。 中国人也并不强壮,长得都像竹子的人也是大把地存在。然而中国人的韧性却也如竹一般不同凡响。一棵竹子有着巨大的弹性,在重压面前,竹子会弯得很低,然而撤去压力之后,却又会颤颤地弹了回来。而压得越重,这种反弹的劲力也是越强。而且,就算超出了承受能力之外的巨大压力,也仅仅只能把竹子压裂,却无法使之彻底折断,无数超乎寻常坚韧的纤维使得竹子即使倒了,也依然是直的。 中国人便是这般的坚韧。在那片土地上接二连三的天灾人祸,却也依然压不断韧性十足的中国人。远的不说,单单这2008年,雪灾压不倒中国人,疫情压不倒中国人,藏独压不倒中国人,同样,地震也绝压不倒中国人!压力越重,反弹越强,更何况,那不仅仅是一棵竹子,而是十几亿由一条根串联在一起的一片广袤的竹海。弹起来,依然是一片风清云雅,竹叶飒飒! 这,就是如竹一般的中国人。 April 10 刺青最近看电视,说到刺青的事儿,隔壁的哥们说:“对了,我倒是奇怪你怎么就没去刺一个什么呢?” 嗯,说老实话,其实我有想过,真的有想过。只不过最终没有付诸行动罢了。原因,自然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经费问题。各方面了解下来,牛逼的刺青师要比马路边摆摊的强出无数倍,自然,价格也高出了无数倍。国内那种传说中一脉单传几十代,祖上给诸葛亮刺过八卦图,给岳飞“精忠报国”四字后面再加上“勤俭持家”,拿一套仅次于马良那支笔的神器作工具的宗师级人物,人家倒是未必收钱。一般小说里这种人物看你顺眼了,给你纹一张世界地图都不会收什么钱的。不过一来咱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二来找到了也不知道人家老师傅肯不肯给咱下针。而加拿大这里,拿电动小马达驱动,半小时搞完一张的主,动辄也要几百加币,有这钱干什么不好,非要在自己身上动家伙? 其次就是到底要刺什么?如今刺青已经不比当年,因为兵荒马乱的,生怕死得很难看,认都认不出来,才刺个什么东西做标识,现在主要就是一个个性。只不过刺青店里都有现成的图样给你选,虽说也不少吧,但也算是走量的了,保不准出门就“撞青”了。而自己准备图案又很难抉择。男人纹龙的占了绝大部分,不过你再个性能强过当年的“九纹龙”史进?如果真有大把的钱,非要弄个十八条龙出来也没问题,但请问你整个身体面积才多大哦?日本黑社会的大多刺浮世绘,倒是很有特色,按说咱们中国的就应该刺脸谱啊、年画啊、门神啊什么的了,只不过如果背后刺一大幅“连年有余”的喜庆图案,想到拿条大鲤鱼纹在身上,总觉得味道有点怪吧…… 我倒是有想过要不在身上刺一整套的大悲咒,完工之后再去找老和尚给开个光什么的。又或者拿雄鸡血刺五雷天罡符也是很有腔调的。到时候去什么墓园坟地,就看见一圈黑烟四散奔逃,阵阵阴风里鬼哭狼嚎:“不好啦~~快跑啊~~有哥们没事儿在身上刺五雷天罡符啊~~~”这整个就是一人形镇妖石啊,倒是不会再有鬼压床的事情发生了。 最后,下不了决心去刺青的原因,就是这玩意儿刺上去还算简单,要搞掉就难了。这不比买衣服买鞋,随时可以换,久了过时了,大不了就扔了,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儿啊。说到底,我不是一个铁了心要叛逆的人,就像我当年在大学里戴耳环,但其实一直都是夹的,始终没有去打过耳洞。我也许就是这么一个游离在主流和另类之间的人。坚决去主流,那受不了憋闷要捣骚;义无反顾去另类,又坚定不了这个信念。 再者说了,你现在喜欢这个图案,你能保证你二十年后还喜欢么?虽说激光能消刺青,可据说一消不干净,根本没可能回复到以前没刺时候的状况,二来也超痛无比,何苦要受这两份罪?所以说了,最好的就是想要捣骚的时候能弄上,不想要的时候随时可以换可以洗——因此一直希望能有谁发明一种颜料,画在身上,洗不掉,擦不脱,数年如一日光鲜亮丽,但用配套药水十分钟就能擦个一干二净,还对皮肤没有任何损伤,到时候,哥们我就可以在身上大展“宏图”而没有后顾之忧了~ ============================ ——以上论调写完后,忽然发现,如果改一下最后一段,会变成这样: “再者说了,你现在喜欢这个人,你能保证你二十年后还喜欢他/她么?虽说可以离婚,可一来个人档案里总归是有记录,根本没可能还理直气壮说自己‘未婚’,二来心理财产都会受到伤害,何苦要受这两份罪?” ——当然,话虽这么说,不过估计结婚这事儿还是在一步步地逼近,逃是逃不掉的了,尽管我现在还不知道我老婆是什么人种、有没有满月……不过谁知道呢?这也说不准啊,就好像也许我下个礼拜脑子一热,就去往身上刺一“福寿满园图”也不一定啊~ April 03 赌上名誉的一算两个月前,陈冠希的照片刚出来的时候,我便已经赌上过一次名誉了,赌的是设计师的名誉,来指证这些照片的娱乐性。如今,我不得不又赌上了一次,虽然这次并不是我自愿的…… 隔壁哥们的老婆来加拿大的签证被拒了。那天晚上,我正喝着威士忌加啤酒,正对着白炽灯看见天堂的光辉的时候,听到了这个消息。于是暂且放下了天堂的圣光,晃着半杯杂交酒,出于道义地安慰了那哥们两句。再然后,本来在酒精下已经颇有点热乎的头脑继续热了上去,摆开了那兄弟的命盘,点着那十二个宫位,十四颗主星,三十六颗辅星,言之凿凿地道:“放心,今年铁保能出来!” 这其实也就罢了,结果还没完,隔手就颠颠地跑去他老婆的博客,正看见她在空间里犯郁闷的文字,便大笔一挥,键盘一砸,留言道:“今年出来是铁板钉钉的事……估计十月份成行。”完事之后,便再也撑不住威士忌和啤酒的夹攻,闷头大睡去也。 然而事情的发展超乎了预料之外。此丫头的博客浏览者众多,比起我这“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的妖迹要火红了不知道多少,因此酒酣耳热之际的狂言就落入了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里了。于是两天后,国内反馈过来的情况是,所有的同志们都眼巴巴地看着十月份了。据那丫头说,她十月份要是走了,就一举巩固了本人“玄学大师”的地位,而要是没走成,那我就直接名声扫地,成为宣传封建迷信的神棍骗子之流。 这赌上名誉的一算,就这么撂出去了。 清醒之后才觉得了事态的严重性。于是这两天加班加点地进行紫微斗数深度分析。不过还别说,有压力就是有动力,长久没什么进步的测算技术倒是又有了不少长进。各家各派的技巧也在努力钻研中。只不过,学得越多,对于“铁口直断”的“十月份”就越加没有底了——命理这东西真要断得那么死,那么硬,没有点心理素质还真不行,光就这几颗星曜的组合,却在本命、大限、流年、流月等等的相互作用之下产生了无限的玄机和可能。所以说,无知者无畏,又说,酒壮怂人胆。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话都已经放出去了,影响也已经造成了,也收不回来了。赌就赌吧,没看见金田一每回赌的时候最后不都赢了?酒神保佑,让哥们我当时的酒话成为惊才绝艳的一算吧~ ——最后,告诫大家,喝酒有时候真的会误事的…… March 20 五花肉我是一个喜欢看广告的人,也许是和职业习惯有关,作为一个设计师——虽然有的时候没有做设计师应该做的工作,但我一向习惯性把自己认同为一个设计师——对于广告的看法是带有某些专业眼光的。加拿大的广告有些很不错,比如Dove的那个得大奖的丑小鸭变天鹅广告,就是加拿大奥美制作的。不过现今中国的广告和国际先进水平比起来也不差多少,当然,某些十二生肖轮一遍的广告已经超越了当前国际最先进的水平了。另外一点就是,广告里有大量的美女出现,尤其是国内的广告,从鸡翅到牙膏,从手机到啤酒,无数的美女个顶个的漂亮动人,绝对的养眼,所以说看广告也是让身心愉悦的一种活动。
日前在PPS上看到一则国内的广告——最初我根本没把这片子往广告方面去想——那是在生活时尚频道里看到的,以为是电视台宣传某个节目,或者某一部大制作的纪录片而拍的宣传片,构图、色调、画面感、光影、镜头运用,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非常的大气和有质感,再加上一些感性的文字,让我一眼就喜欢上了。结果,等到最后,出现了LV的字样,一下子让我傻了两秒钟。首先是没想到LV也需要做广告了,其次是没想到LV居然能做这样的广告。
LV在我的印象中——好吧,它是一个一线的名牌——那又怎么样呢?丫的要不是整天往自己脸上印字,能有那么多人买你么?现在搞得人手一个,公交车上一车厢都能发现四五个大妈挎菜篮一样地挎着LV。当然,我承认往脸上印字这个手段是很有效的,大多数人买名牌不就是为了让别人知道其有名牌嘛,于是乎现在越来越多的一线品牌都开始把自己的产品——尤其是包——搞得一眼就能认出来。而LV这个泛滥得跟当年班尼路一样的国际品牌,在我心里就归类到了“媚俗的名牌”的行列里了。
至于出国五年,我在加拿大倒是从来没见到过顶级品牌做电视广告。也许他们认为这种大牌是不用做广告的,又或者调查下来觉得能买这些牌子的消费群是不看电视的?而原本出国前这些大牌的广告只出现在时尚杂志里,也从来不往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里扎堆,隐隐然就是一副高傲的架势,咱就脱离群众了,咱就摆谱了,层次不一样,你奈我何?而现如今据说广大一线品牌都开始在中国做电视广告了,估计是觉得中国广大普通劳动群众的消费奢侈品能力是很强的了。
只不过——虽然我不知道其他大牌的广告如何——但LV显然还是不甘愿请出一众美女挎着皮包来搔首弄姿。一则大气而精致的电视广告跳出了“俗”的圈子,再堆砌上“内涵”“格调”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些泛人文化的元素更能打动一堆小资们——这些中国奢侈品的购买主力。
不得不说,LV的宣传策略是相当准确的,单纯的广告片也是非常成功的。只不过,在我来讲,正满脸欣赏地看着片子,等待最后出现诸如“某月某日,敬请关注大型纪录片《XX之旅》”的时候,突然看见了大街上比板砖还多的LV字样,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彷佛满心期待地点了一个叫“冰云翡翠紫檀香”的菜,等上来一看,却是红烧五花肉一样——“冰云”就是那层肥肉,“翡翠”是上面的葱段,“紫檀”就是那层瘦肉了。
当然,五花肉其实很好吃,那个菜名也很好听,只不过,五花肉就是五花肉,你叫了“红烧五花肉”我还是喜欢吃,你又何必再去装那么个逼呢? March 13 微醺酒这东西吧,是个好东西,前提是要有相应的酒量来配合。我不算嗜酒的人,不过有时候、有条件、有机会的话,也会适量小酌两杯。虽然酒量不好,不过喝过的酒还不少,好的坏的都尝试过。一般来说,烈酒比较喜欢五粮液系列——当然,属于没有条件喝到茅台的情况下——加上洋烈酒的话,那就要算伏特加。中等的偏爱黄酒,不过五加皮除外——这玩意儿就是药啊,唯一的一次就把我喝傻了。低度的喜欢常熟的老白酒,甜软绵香,口感极好。不过喝的最多的还是啤酒,也最没讲究,在我说来,啤酒就差不多一个味道,当然,黑啤除外。不过在加拿大喝到过一种比利时啤酒,口感很独特,相当不错,可惜太贵,不适合我这种目前扣扣缩缩度日的家伙。
日前手头有点宽裕了,便搞了一瓶很久没有喝到过的威士忌来咪上两口。前两天,一位朋友邀请我给一首韩国歌曲填词,换成中文的。结果两个星期下来都没什么灵感,毕竟这也是个技术活啊。前天晚上,半杯威士忌下肚,眼皮便有点耷拉,猛一甩脑袋也有点晕乎,坐在电脑前,打开那首歌,听了两遍,就忽然间觉得有些东西想要写。正在攒词儿呢,隔壁的哥们又送来一瓶据说是印度产的啤酒,在我神志有点莫名的High的情况下,没做什么考虑,就把啤酒兑了威士忌了。
这一小杯东西下去,整个世界在我的眼里都已经变了。情绪上下起伏,可以很轻易地就引导到某些我希望的境界中去。色彩在我的眼中跳跃,就好像我太阳穴里的青筋,歌声在我的耳中飞舞,就好像我敲打盘的手指。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情境,神志非常的清晰,微微有点晕眩,但是如果保持不动,就不会觉得天地温柔的转动。屏幕的光线也似乎柔和了起来,在加上那好像变得有些飘渺的歌声,对着那一盏白炽灯,也彷佛能看见一丝天堂洒落下的光辉。
歌词便在这种醺醺然、茫茫然的状态里完成了。脸上还热乎着,就想起了“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说法。似乎中国的文人和酒有不解之缘,李白的诗歌,王羲之的狂草,都和酒联系在了一起。切身体会,则是威士忌加啤酒,的确促进灵感。通过白炽灯洒落的天堂光辉,咣咣地砸进我的脑海里,把那些犄角旮旯里的文词语句都给挤出来了。
微微的一点点的醉意,真是很舒服而令人享受的一种感觉。还是要提醒各位,不要喝太高,吐了就不好了,那么贵的酒,糟蹋了也心疼不是?微醺正好。 February 21 娱乐这事儿陈冠希终于冒头了。晚上正看着PPS里的国产连续剧,忽然冒出告示,小陈即将在香港开新闻发布会,凤凰卫视直播。我不得不再一次正视了自己的八卦和小市民,迫不及待地转去了凤凰卫视。
小陈很乖的样子,用丫的流利英语讲述着道歉的话,让我觉得他临走还在臭显一把。终于,他不负众望地承认了照片的真实性,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是真的,但我还是比较欣慰他没亏了我“赌上了设计师的名誉”来检验这些照片的真假——想来我比金田一实在多了,他只是赌上了爷爷的名誉罢了,我却赌上了自己的名誉,虽然这个胜利是放进了保险箱的。
说起来,这次的艳照事件是充满了娱乐性,甚至可以慰籍一下因为大雪而搅扰了过年兴致的国人们。英皇抽了自己的嘴巴,让我很诧异他们公司竟然没有赌上名誉的设计师敢出来说句实话——当然,也许是说了,但是人家老板一意孤行罢了。然后又因为他们的一意孤行,让香港警方也出了丑,居然还闹到网民游行,公众为进了冤狱的那哥们筹集律师费等等笑话。当然,撇开这些连锁的蝴蝶效应不谈,单纯的那四百多张照片也是足够有娱乐性的了,虽然不宜合家观赏。
轰轰烈烈的全民娱乐事件以小陈永远退出香港娱乐圈为结尾而收了场,不过想来他在某些方面的成就和斩获足以让无数男人奉他为另一个角度的偶像。只是我依然很好奇那剩余的照片和传说中的短片。如果这些存货能抖落出来,便是一个完美的句号了。
不过小陈的心机还是有的。肥姐刚刚西行,这事也是占了版面的大事,他就接着跑出来发表讲话,显然让一群哈喇子流了半个月的媒体们颇有点鱼与熊掌的两难选择,但不管怎么样,他的故事却是占不了整个头版了。而同时很多官方的媒体则有意无意地把艺人楷模肥姐拿出来说事儿,高度的褒扬似乎想让那些对偶像和娱乐圈感到失望的民众们看到一抹美好的色彩。于是乎,某些阴谋论倾向的人,比如在下,便隐隐觉得,肥姐或许可能大概其实会撑得久一点吧?脑海中的镜头晃过一幅画面:几个隐身在黑暗阴影里的大佬们哀求着病床上的肥姐,您,就再为这个糜烂的娱乐圈做最后一点贡献吧,肥姐眼角挂下一道泪痕,轻声道,那就这样吧,照顾好欣怡……
既然已经想到了这里,便照例不可收拾了起来。这出大戏的尾声实在是缺乏了一点应有的精彩,平淡的道歉,意料之中的隐退,无不凸显着一种虎头蛇尾的味道。其实结尾应该是这样的:陈冠希现身道歉,完事后走出会场,突然迎面冲来一部跑车,撞翻两名警察后,谢霆锋两眼通红地跳将出来,手持乌兹冲锋枪,狂扫而去,小陈当场喋血,谢霆锋被警察击毙。阿娇听到这消息后呆若木鸡半小时,突然从英皇大楼28层窗口一跃而出,口中高喊着,“冠希,等我!”。阿娇殉情后,阿Sa悲声泣血一日一夜,彻底疯了,只会说一句话:“你为什么这么傻?男人有什么好?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警察搜查谢霆锋遗物,偶然发现谢贤与他的电话录音,老谢对小谢说,是谢家的男人就去维护自己的尊严,老爹收藏的乌兹给你!然后逮捕谢贤,进而搜出谢贤电脑里的全套照片,柏芝的制服照和小陈的玩乐照原来是他拍的,丫是小陈的多P战友,照片放也是他找人放上网的,为的是夺取儿媳妇。继而柏芝出家,父亲不知道是谁的儿子继承了大量的财产,被各家抢着认亲,最后法院判决孩子和财产归了迪博拉。最后的镜头是这位老谢的妻子,拉着不知道是孙子还是养子还是儿子的小孩,脸上露出了阴险并且胜利的微笑,而孩子幼小的眼中则闪过了一丝阴狠的光芒。
——这才是娱乐好不好? November 21 失去未来
(全文两万三千六百余字,时间不充裕者请谨慎~)
“如今这日子过得……什么时候可以穿越回去就好了……”李秋躺在床上赖床的时候又习惯性地想起了这个萦绕已久的念头。只不过,要实现这个想法……那什么,今天的六合彩可能自己中头奖的机会还大一点吧——虽然自己连这期的彩票都根本没买过。 周日是一个让人——尤其是像李秋这样的人——烦闷的日子。没有车,没有钱,没有朋友,也没有女友的李秋,在这种休息日,除了睡觉以外,基本就没有什么其他有益身心的活动可以去做了。逛街吗?算了,每次逛街都受刺激,看见一开跑车、穿名牌、抱美女的糟老头子,李秋就很有种冲上去把丫暴扁一顿的冲动。 当然,也仅仅是冲动而已。李秋一直对自己说:“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是人能克制各种冲动。”按照这个理论,李秋觉得自己绝对是人类的代表,不论什么冲动,尤其包括性冲动和购物冲动,他向来是极为能克制的。 于是在周日里,大多都被李秋花了一半时间在睡觉上,然后就像典型宅男一样,上网看小说,看漫画,看A片,随后自己搞点随便什么东西填肚子,晚上有兴致的话就上游戏看看,找几个不开眼的菜鸟蹂躏一下,或者去被人蹂躏一下。最后看着电视里低能的娱乐节目,喝一瓶啤酒,然后为了星期一的上班考虑,半夜两点就上床睡觉了。 无数个周末就这么几乎完全相同地过来了,不知道算是“生活规律”呢,还是“了无生趣”。李秋对于这个倒是没去仔细考虑过,随着日子朝前滚呗,早晚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吧——嗯,但愿早晚有一天能出人头地吧。对于李秋来说,现在已经不指望能少年得志了,只要有一天能有房有车有美女,随便什么时候实现这个愿望,“五十岁我也认了。”不能再老了,李秋想,再往后推的话,等到看到自己床上玉体横陈的美女,本身却已经过气,那绝对是要找哪个不开眼地去灭人全家了。 胡乱洗漱了一下,想起早上消防报警器还莫名其妙响了一番,生生把自己在十点零五分这种凌晨时分吵醒,李秋就有点想要现在把报警器拆掉的冲动——又是一个能控制的冲动,因为有房东大叔的严令,必须要装着这玩意儿。李秋可不敢得罪那位像黑社会大哥般满脸横肉的房东大叔。 看看时间,下午三点,中午饭也省了,冰箱里找到了最后一个常备的面包填了一下。李秋又开始了像无数个以前的周日一样的生活。不过,今天要去一趟超市了,面包没了,方便面也不多了,鸡蛋也只有一个了,嗯,啤酒也没了。“又是花钱啊……”李秋对这种活动比较厌恶。 上网追了一下几本网络小说的更新——当然是盗贴——李秋还是出动去进行花钱活动了。随便套了一件外套,趿拉着拖鞋,李秋就出门了。大楼的管理员刘老头还跟李秋打趣了几句:“小李啊,跟女朋友去逛街啊?” 我倒是想呢。李秋郁闷着。笑着敷衍了几句就晃到了大街上。虽然是深秋了,但这个城市却还是比较温暖,阳光也很让人舒服,让李秋无聊的心情也明朗了不少。于是便感觉到一种明朗的无聊。 慢悠悠地走过一个街口,忽然听到一声尖锐地刹车声,几乎同时还有一声尖叫。赶紧朝声源的方向看去,路中间一辆奔驰跑车,前面有一个女孩子已经倒在地上。 “王八蛋!”指那个还没见到的开奔驰跑车的主。 “美女!”指那个正巧面对李秋倒在地上的女孩。 李秋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两步,只不过,忽然之间,无数的围观群众不知道从哪里猛然出现,把出事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瞬间就把李秋的视线全部挡住了。李秋考虑了两秒钟,决定不去凑这个热闹了,他实在是嫌挤进去比较费劲。不过里面已经传出声音来“没事没事。”“还好还好。”“小姐你……” 没事就算了。李秋想。不过他依稀觉得其实真实想法是:真丫的没劲啊。 李秋继续朝便利店走去,临走的时候又张望了一眼,人群正好露出了一个缝隙,清楚地看见了那个女孩子,已经站了起来。真是他娘的漂亮啊,李秋咬牙切齿地想,怕是又要便宜了开跑车的王八蛋了吧?这种桥段怎么就像网络小说呢?可惜我不是主角啊。 跑到便利店买了一堆必须的事物。那个猥琐的收银大哥,只不过因为李秋往安全套那里看了两眼,便带着一种暧昧笑容,卖力地推销某种进口的超薄橡胶制品。李秋很酷地说了句:“我不用日货。”然后就走了出去。其实心里在骂:我要这玩意儿干嘛?套头上去抢银行啊?那还不如套内裤呢。丫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回去的时候发现奔驰跑车、围观人群,以及那个美女都不见了。处理效率挺高的嘛。李秋回到了家里,摸摸弄弄,眨眼又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习惯性地喝着啤酒,看着娱乐新闻,李秋却又陷入了自己的YY世界。 老子要是那个开奔驰跑车的家伙……不,既然YY了,那就彻底一点——老子要是那个开玛莎拉蒂跑车的家伙,这么个漂亮美眉当然就这么把到手了。车祸情缘啊,呵呵,今晚就能把丫给吃了。那是第几个了?……管他呢,反正也是不会吃醋的女人。 “老子什么时候穿越回去啊!”想到最后,李秋又回到了老路上。对于李秋来说,他是最想穿越回去的,还是最近十年内的短期穿越。因为按照李秋现在的年纪来说,武功修真好像已经迟了点,跑去异世界的话,没有网络是很难受的,其他的网游什么的——丫的,先出思感现实技术再说。还是回到几年前,炒股票、炒房地产,买彩票,都是手到擒来,如神一般准确的投资眼光,而且没准还能去甘肃巴结一下当年在那里锻炼的现任主席,哈哈,那可就发达了。三十岁以前就能在全球富豪榜上有名吧。 又看了一下今天晚上开奖的六合彩号码,李秋喝完了最后一口啤酒,上了闹钟,便倒下去睡了。李秋就觉得今天睡得特别快,几乎瞬间就人事不知了。
“哔哔哔哔……”李秋是被一阵嘹亮的哔哔声吵醒的。“哔,哔你母亲个头哔啊!”李秋有点迷迷糊糊地骂了一句,然后才清醒过来,靠,闹钟不是这个声音啊,这个声音不是那该死的火险报警器么?昨天早上已经听过了,今天又来了?而且还提早了,比闹钟响得还早。 李秋骂骂咧咧地爬了起来,报警器依然在叫,这玩意儿还关不掉,只能等它自己灭了,就好像它自己莫名其妙响起来一样。坐了起来之后,李秋扫了一眼床头的闹钟,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十点零五分。 我靠!原来不是报警器提早了,而是闹钟没响!完了完了,就算现在立刻出现在办公室,那也已经迟到一个小时零五分了。怎么办?同事那边倒也没什么,就怕死胖子突击检查,或者正好找我有什么事,那就完蛋了。 不过,李秋又想,真要有什么事,早打电话过来了,现在电话没响,说明还暂时安全。李秋的脑筋瞬间开动,立刻想好了一副说词,抄起手机就给公司打电话,探探情况,没准还能请个假。 不过公司的电话却没人接。搞什么?李秋有点纳闷,怎么公司没人?全公司出去学雷锋了?想了想,觉得还是赶紧去公司的好,公司现在没人,倒也正好,混进去的话恐怕不会很难吧。 李秋迅速麻利地套上了衣服,洗漱仅仅花了三分钟,就容光焕发了。拿上背包,顺手打开冰箱,想拿一个昨天买的面包当早餐,在地铁上啃了。只是,在拉开冰箱门的时候,李秋傻了。 ——冰箱里只有一个面包。没有啤酒。没有牛奶。昨天买的所有放冰箱的东西都没了。 李秋愣了半天,东西呢?忽然,他注意到,那个面包不是他昨天买的羊角面包,而正是他昨天下午吃的那个葡萄仁面包。李秋忽然心中一动,然后立刻掏出手机看上面的日期。 ——星期日。 李秋手里的背包落到了地上。今天是星期日?那么我昨天经历的那个“星期日”是怎么回事?是我做梦?还是我的幻觉?李秋迷茫了。 忽然之间,他有点害怕地想到了一种可能:老子穿越回了“昨天”? “我你大爷的!”李秋暴吼一声,心里的郁闷就简直像花了五百万买彩票,中了大奖,结果奖金却是四百九十九万。 李秋又在电脑时间、电视时间上一番确认之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穿越回了昨天。无力地瘫倒在床上,李秋那个哀怨那。盼星星盼月亮地盼来了万年难得一遇的穿越,结果是穿越回了昨天,一点都没有办法能来改变自己悲惨而无聊的一生。这恐怕是有穿越以来,史上最郁闷的穿越了。 算了,就当还能休一个长周末了。多一天休息也是好的。李秋毕竟是一个看得开的人,在郁闷了一个小时之后,李秋又恢复了过来——还能怎么办呢?穿都穿了,就只能指望着今后还能再穿越一回了,回到几年前去改变自己的人生了。那个时候再去买股票、炒地皮、玩彩票…… ——等等!彩票!李秋忽然想起今天是六合彩开奖的日子,而且自己在穿越前的一晚还看了开奖的电视直播! 李秋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冷静,冷静,那中奖的号码是什么呢?李秋在房间里转着圈子,扯着扣子,甩着袜子,流着哈喇子,努力地想着那七个数字。昨天对这些数字还根本无所谓,但现在这可是关系到自己一生气运荣辱的数字了。 不负所望,李秋在午饭之前,终于在四十七个数字中确定了那七个仿佛闪烁着金色豪光的数字。“哇哈哈哈哈哈,我说呢,天无绝人之路啊!”李秋仰天狂笑。虽然比自己的理想差了很多,但能拿个两千万,自己省着点用,吃喝玩乐一辈子应该也够了,至少不用去看那个死胖子的脸色了。 李秋躺在床上很认真地规划着明天以后的生活——周日晚上开奖,奖金怎么也要周一才能领。然后在他幻想到礼拜一开玛莎拉蒂,礼拜二开蓝宝捷尼,礼拜三开阿尔法罗密欧,礼拜四开莲花,礼拜五开阿斯顿马丁,礼拜六……的时候,兴奋过头的李秋感到了肚子咕咕叫了一声。 自嘲地笑笑,李秋跑去把冰箱里的那个被吃过一次的面包再吃了一次。吃的时候才想起,怎么的也要先去把六合彩给买了再说吧。另外,冰箱也空了,反正明天就有大把的钱了,今天就是把辛辛苦苦省下来的那点“小钱”都花光了都没事。 ——有了这个念头,这个冲动就再也压制不下来了。老子也算是——即将——扬眉吐气了,那今天就先吐他一把!李秋精神抖擞地穿上衣服,拿了银行卡,出门去先行体会一小把财大气粗的感觉。 出门的时候,刘老头果然道:“小李啊,跟女朋友去逛街啊?”李秋呵呵笑着说:“下个星期去。” 李秋出门后,跑到街口那个六合彩点,珍而重之地填了数字,花了两块钱,就买了一注。拿到那张印着七个数字的彩票,李秋嘿嘿傻乐了一阵,才小心翼翼地把彩票贴身藏好了。 刚把彩票藏好,就听见远处传来急刹车的声音,还有一声尖叫。几秒之后,无数的人影又出现了。唉,可惜,目前自己还是个准有钱人,还不是真有钱人,不然老子就为了那美女出头,用钱抽那开奔驰的王八蛋耳光。李秋有点遗憾地感叹着。不过转念一想,明天开始,自己也要成为“王八蛋”中的一员了,倒是开始觉得“王八蛋”也不那么可恶了。“怎么了,老子就是王八蛋了,怎么了?嘿,王八蛋就开玛莎拉蒂,气死你们丫的这帮仇富的孙子。” 李秋摇摇晃晃地绕开围观人群,去便利店买了一堆的东西,连本来的力波啤酒也换成了喜力,甚至连收银大哥推荐的安全套都买了一打——反正估计很快就能用的上了。李秋嘿嘿淫笑着,打了辆出租车,坐了两百米路回家。 晚上喝着喜力,看着电视台一个一个报数字,果然,李秋的记忆力还算是不错的。“呼。”李秋呼出一口酒气,忽然觉得,提早知道了这个结果,好像那两千万到手以后也没什么太激动的了。 “激动算个头,保险才是王道。”李秋心满意足地做着开跑车、穿名牌、抱美女、被人家暗中骂王八蛋的梦而安然入眠。
“哔哔哔哔……”李秋有点郁闷地醒来,丫的,有完没完了,这火险报警器还真是每天都响啊? ——每天?李秋忽然感到了一阵寒意。他立刻拿起了手机,上面出现了让他肝肠寸断的日期:星期日。 呆呆地愣了十分钟,李秋赶紧翻找起自己的外套内袋。那张价值两千万的彩票没了。再看冰箱,昨天被塞得满满的冰箱,又空了。只有那只被吃了两次的面包还依然孤零零地躺在那里,面包上的那一颗颗葡萄仁,彷佛全部变成了子弹,把李秋的小心肝打得千疮百孔。 没有洗脸,没有刷牙,李秋在空旷的地板上颓然坐倒。“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李秋如今像被他最鄙视的某些三流电视剧里的角色一样,只会在那里无力地质问着苍天——当然,并没有痛捶胸口、脖子上青筋暴突那种。 李秋没有消沉多久——这让他自己都想不通了,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恢复能力还蛮强的。当然,后来他明白,这是因为不是说他失去了这两千万,而是回到了没拿到之前而已,他要是去买彩票的话,那还是会拥有这两千万的。 虽然没有消沉多久,但李秋却开心不起来。毕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忽然又回到了“昨天”?回去一次就够了吧?怎么能天天都回去呢? 天天回去!李秋忽然冷静了下来,想到了一个让他不寒而栗的可能:那就是,他并未被车撞,也没有被雷打,更没有什么凶杀自杀花盆砸,那他的穿越,是因为某种神秘因素,注定他会在周一凌晨的某个时刻,穿越回到“昨天”,那么过了这一天,当再次到这个时间点的时候,他还是会穿越回去。也就是说,他,将被永远困死在这个周日!他所有的一切都会回到周日,一遍又一遍地不断重复,却再也无法向前一步。 李秋浑身颤抖,但还是抱着一丝侥幸。他吃了那个葡萄面包,又下去买了彩票,却没有去买其他什么,直接回家倒在了床上。看完了开奖,他果然又中奖了。然后他想要坚持不睡,看看午夜两点之时,到底会怎么样。但是,在午夜两点之时,他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当他再次被火险报警器吵醒的时候,李秋泪流满面。 ——他的未来,没有了。
李秋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过”,因为,他永远活在了这个周日。就算什么都不吃,也不会在被报警器吵醒的时候有什么“更饿”的感觉,何况冰箱里永远有一个葡萄面包在。而他不论用什么办法提神,就算悬梁刺股,也永远会在午夜两点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入睡,直到报警器响起。 李秋终于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他不接受又能怎样?这个不是他能控制的了,他只有接受。李秋想,原来的那个自己还存在么?自己是思维回到了“昨天”的自己的身上,还是他整个人回去了?除了他以外的世界似乎还在安稳地向前运行,因为无论刘老头还是收银大哥,还是那个开奔驰的王八蛋,或者差点被撞的美女,都在一丝不差地天天演绎着同样的故事,一点没有随着他一起穿越回去的情形。 自己在那个滚滚向前的世界里消失了,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能有什么后果?”李秋自嘲而无奈地苦笑,也许,只有自己的老爹老妈会伤心吧?公司也一定开除了无故旷工的自己,两千万奖金也累积到了下一轮。一切都不会有什么改变,只有自己,被永远留在了“昨天”。 李秋又开始去买啤酒,只不过现在每次都只买一瓶。他也再也没有去买过彩票,虽然每晚开出了的永远是这七个他已经滚瓜烂熟的数字。每次出门的时候,刘老头也都会问一句:“小李啊,和女朋友去逛街?”而那个便利店的收银大哥也会每次都推销那个安全套——李秋这才明白,原来当初并不是他看了两眼才让这位大哥开始推销的,而是他似乎就长了一张“要买安全套”的脸。 李秋现在唯一的乐趣只有每天去看那个差点被车撞的美女。只要比最初的那个周日提早一点出门,就能看到美女走过他住的大楼前,袅袅婷婷地到了路口,停下看看红绿灯,便开始过马路。这时远处已经开过来一辆奔驰跑车,但是美女却没有注意。正在此时,她小巧的包包里传来手机的铃声,有点大条的美女便会开始在马路中间翻找手机,会停那么几秒,而那辆奔驰跑车则想要右转,看她停了下来,便没怎么减速就继续向前,而这时美女找到了手机,接通之后又向前下意识地迈步,跑车便一个急刹车,美女也因为惊吓而一声尖叫,同时把性感的高跟鞋的跟给扭了,倒在了地上。再然后就是呼呼出来的人群。李秋甚至在人群里发现了几个拿着手机偷拍的家伙。 出乎李秋意料的是,开那辆奔驰跑车的王八蛋,其实不是王八蛋——那是用来称呼有钱男人的,尤其是有钱的中老年男人——开奔驰跑车的居然也是一个美女。奔驰美女下车后,让那些手机偷拍男们更加地亢奋了。她把步行美女搀扶了起来,然后两个美女都很温文尔雅地谦让了一番,都说是自己的不是——这在如今的城市里着实是少见的。再然后,奔驰美女看步行美女的高跟鞋坏了,便力邀她上车,于是两个美女坐着奔驰跑车绝尘而去,留下一群心满意足,大饱眼福的人群。 观看这场“绝色车祸”已经成了李秋如今唯一的娱乐活动。因为一天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会被恢复到周日刚开始的样子,于是网络小说的更新也没有了,电视台的节目也是旧的,连游戏里的角色都恢复到了那个时候的等级。这让万般无奈之下,已经抱定了“既来之,则安之”宗旨的李秋更加的无可奈何。 好在李秋不管在这一天里花了多少钱,醒来的时候总归还会变成一分都没少。这点让他终于有些安慰——那就海了花呗,反正钱虽然不会更多,但也不会少,等于可以天天花一万多,还不算信用卡。这钱可是他辛辛苦苦两年多存下来的,本来想着将来要泡妞什么的,至于结婚买房子倒是也明白不知道要存到什么时候了,不过现在得了,用来享受吧。 于是李秋忽然开始滋润了起来。每天花一万多,还都要用完,这其实还是有点难度的。喜好美食但从来不舍得下高档馆子的李秋自然先从这方面下手了。 昨天——李秋还是习惯称前一天为“昨天”,但是其实那只是同一天——去吃了市里著名的法国餐馆“戛纳阳光”,那里的牛排果然嫩。不过两块硕大的牛排下去,还真吃不下别的了,可惜了那几只奶油烙蜗牛。今天再去,不吃牛排了,专门对付蜗牛龙虾鹅肝。 打定主意,李秋坐上出租车直奔那家法国餐厅。订位?不需要,昨天去订了,结果发现到头来都没多少人。也就是说,以后无论哪天来吃,都不需要订位了。李秋坐在车上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也还不错嘛,每天花一万那,怎么说也是个款了吧?虽然这就像灰姑娘一样,每天凌晨两点之后,就会在自己诡异的熟睡中被打回原形。那些买来穿了半天过过瘾的衣服也都不见了,吃过的东西在自己的胃里也不会存在任何的残渣遗留物,但味道和感觉却还是记得的。这种记忆在李秋的心里,已经被无意间提到了一个超绝的高度。 换了一个和前一次不同的位置,李秋点了早已决定的蜗牛龙虾和鹅肝,外加一瓶九三年的红酒——毕竟八二年的红酒可不是总共额度为一万左右的李秋能消费得起的。不过对于李秋来说,九三年的红酒和零三年的红酒有什么区别,也是说不出来的,不过是为了花钱而花钱罢了,说穿了就是伪小资来装逼罢了,其实就算给他一瓶六块钱的五加皮,他也照样能喝。 正在李秋奋力对付龙虾的时候,忽然看见门口进来两个美女,正是奔驰美女和步行美女。这两位美女现在好像姐妹花一般,找了一张桌子座下,然后点了几道菜,开始一起笑语嫣然。 李秋回想了一下,好像昨天没有看见这两位,估计是桌子角度的问题。那个奔驰美女好像很热情,而步行美女还有点不好意思。“浪费啊。”李秋掰着龙虾腿,心里感叹道,“这俩极品美女,不会是百合吧?” 看着美女,李秋的胃口也好了不少,又加了一个蛤蜊汤,两个蒜蓉餐包,虽然这应该是在正餐前吃的。等着两个美女结帐走人,李秋也塞不下什么东西了。出门的时候看见一无比熟悉、连车牌都背下来的辆奔驰跑车扬长而去。李秋怔怔地看着红色的尾灯在夜色里渐渐远去,最后融入到了一片红色的迷离光流之中,忽然就感觉到了一丝无可遏抑的悲伤。 李秋没有像昨天那样马上回家,而是转去了一家酒吧。端着酒杯,李秋靠在长长的吧台上面,有点冷意地看着昏暗灯光下放浪形骸的红男绿女们。算了,这样也挺好。李秋一口气把半杯威士忌倒进了嘴里。然后接着又是一杯。要第三杯的时候,调酒的小妹小心翼翼地问道:“先生,怎么了,有心事呀?” 李秋洒然一笑道:“没有。” 在酒精的点燃下,李秋挤进了躁动热辣的舞池。震耳的音乐,闪烁的灯光,尖叫的DJ,舞动的肢体,让李秋放开了所有的一切,空白了他的大脑。这一刻的宣泄,让李秋有种想要狂笑的感觉,这些男男女女,他们也许会在想,一刻的放纵,就好像让刹那变成了永恒,但对于他来讲,却是让永恒变做了刹那。 ——其他人再怎么感觉好像永恒,却只不过是刹那,而他李秋,再怎样刹那,却都是永恒。 喘着粗气挤出人群,李秋不由得觉得自己有点老了,想当年跳一整个晚上都不会觉得累的,而且还能玩一把地板动作,现在?估计在地板上转个两圈,就要被人抬出去吧?不过说到老,以他现在的情形,貌似应该再也不会老了,时间对于他来讲,已经被禁锢在一天里了。 也算是有点好处吧,长生不老,呵呵。李秋学会了为自己宽心,擦了擦汗,便又要了一杯威士忌。拿着酒,刚抿了一口,一转身便看见了一抹性感妖艳的蕾丝,以及蕾丝下呼之欲出的两团白肉。 李秋差点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大反差颜色给呛着,赶紧一抬头,站直了身体。这时,蕾丝的主人,用一种甜甜的语气问道:“嗨,先生,能请我也喝一杯吗?”
报警器响起来的时候,李秋并没有感觉头疼,虽然昨晚喝了很多酒,但现在一点影响都没有。接着,李秋就想起了晚上那个妖娆娇艳的女子,想起了自己纵横开合的攻伐,想起了自己正耕耘得来劲、那女子浑身酥软的当儿,自己就忽然睡着了。 “妈了个……”李秋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你丫晚两分钟会死啊?你怎么也让老子完事儿吧?” 狠狠骂了十分钟,李秋终于累了,一边啃着已经快腻了的葡萄面包,一边想,这玩意儿还挺负责,怎么的都让我在自己床上被报警器吵醒,要知道昨晚可是到那个小妞的住处去的,合着还免费送回家。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一切都恢复到周日我醒来的那一刻。“连一丝可乘之机都没有啊。”李秋彻底绝望地想。没有任何办法。没有。 “也好,”李秋现在已经很能给自己宽慰了,“至少以后包夜就不用给钱了。”虽然钱对他来说其实是也就一天功夫就能都回来。“不过下次记得要在两点之前完事……” 李秋上网查了一下希腊菜有什么好的馆子,定下之后,又开始看以前没看过的小说。反正这个网站号称有几十亿字的小说,够打发正常的好几年的时间了。无聊之下,他也不是没想过自己也写一篇小说来打发时间,但是过个十几小时,一切又回到原点,一个字都不会留下,这根本没有意义。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李秋赶紧收拾一下,下楼去进行每天的娱乐活动,看绝色车祸。 看着步行美女的跌倒,奔驰美女的下车,两个美女同时上车而去,李秋忽然觉得自己这次的心情不同了。他忽然想要去抓点什么东西。尽管他知道,他很清楚地知道,由于他,这个世界是没有未来的,只有这一天。但他拥有无数的这一天,也许,他该做点什么,为这一天增加一些不同的色彩,为他也许是无尽的生命带来一些不同的、但是值得珍稀的回忆。 李秋现在已经不再压制自己的冲动,因为没有后果。无论产生什么后果,他还能回到不变的原点,重新开始。当然,他不知道自己要是真的在这一天里死了之后,会不会还复活回到报警器叫醒他的那一刻,所以某些冲动——比如从自己家那幢二十五层的大楼顶上跳下去,尝试一下失重的快感——还是要被压制起来的。毕竟活着还有可能找到让时间继续下去的办法,要是万一真死了之后不能回去了,就算打破了魔咒,也完全无用了。 于是李秋取消了去吃希腊菜的计划,依然去了那家法国餐厅。餐厅的服务生依然是问着:“先生第一次来哦,需要推荐么?” 两位美女准时出现在了餐厅里。李秋这次选的位子是在两位美女的旁边,在桌上烛光的映衬下,两个难分高下的美女都带上了一层娇艳的淡红色,有一点朦胧,有一点神秘,却是更加地撩动人心。 李秋静静地看着这两个美女,手里的刀叉纯粹是在下意识地动作。奔驰美女热辣性感,步行美女文静甜美,春花秋月,各有所长,却又是同样的动人心魄、娇艳无双,真是一幅难得的美丽图卷。 正晃着手里的高脚红酒杯出神,忽然那两个美女好像感觉到了他的目光,齐齐向李秋看来。李秋差点就沉溺在那两双动人的眼眸中了。但步行美女却是白了他一眼,便有点害羞地转回眼,低下了头,脸上似乎有两朵红晕;而奔驰美女则把整齐秀丽的眉毛一挑,狠狠瞪了他一眼,哼了一声。 这下李秋反应过来了,暗道一声:“丢人啊。”就赶紧把游荡在外的三魂七魄给抓了回来,红着脸闷头开始消灭眼前的食物。这时又听见那里传来一阵娇笑声,偷眼望去,却正好看见奔驰美女带着挑衅和嘲笑的目光,又是让李秋赶紧低下了头。 那边的笑声好像又大了几分。 走出餐厅的时候,李秋觉得自己很窝囊,在人家美女面前出丑不说,被一瞪眼还立刻好像真做了什么猥琐不堪的事情一样,天地良心啊,自己绝对是在用欣赏的眼光看她们那,真的还没决定哪个更好看一点。 算了,反正明天又是全新的开始。这句话用在自己身上还真是确切啊,一切从头来。那两个美女也根本不会记得他的存在。李秋这么想着,便又开始放心了。 ——现在怎么着?要不,再去那个酒吧,等那个鲜红蕾丝妖艳女?
李秋准时随着报警器的叫声醒来。一看自己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便嘿嘿笑了起来。昨晚他倒是没有去那个酒吧,在路上漫无目的地闲逛。走到一个偏僻地段时,遇上了三个混混。李秋本来也没想招惹他们,甚至没看到他们,结果撞了其中一个,便给围了起来了。 三个染着金黄头发的小子嘴里对李秋骂骂咧咧,手上推推搡搡。李秋平时脾气是很好的,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怕事,老是压着自己的冲动,但这时却不知怎么的就火了,二话不说,冲上去抓住一个小子的头发,死命地一顿暴捶,也不管旁边两个对他的拳打脚踢。一边打,李秋一边疯狂地叫着:“我让你耍我,我让你玩我,我让你欺负我!老子今天就废了你丫的!” 等到警察接到报警赶来的时候,李秋还骑在那小子身上玩命地打呢。好在他平时也没注意锻炼,也不知道该怎么打人,就这么一顿暴打,居然没出人命。不过地上那小子是早就翻了白眼了,旁边两个居然被李秋不要命的打法给吓住了,一个甚至哭了出来。 李秋被警察摁倒,再架起来的时候,两眼血红,杀气弥漫,瞪了那两个一眼,吐了一口血沫,冷冷地说了句:“就这副操行还出来混,我呸!” 说完,便两眼一翻,往地上倒去,幸亏警察及时反应过来,把他给架住了。等醒来的时候,李秋依稀感觉是在医院,朦胧间听见旁边有声音:“病人全身四处骨折,十二处骨裂,严重挫伤三处……唉,现在的年轻人,这么玩命干嘛哟!真是的……”然后就又晕了过去。 现在醒过来看看,一切恢复如初,所以也不知道那个医生说的是他李秋,还是那个倒霉的小混混——不过就算是那个混混,现在也应该恢复到周日早晨的情况的了吧? 李秋忽然想,自己是穿越回昨天了,但那个孙子没穿越啊,因为我周围的所有人都在不断地重复周日的情形,所以实际上他们还在往下过,那么,我所做的一切,对我自己是没有影响的,因为我没有未来,但对他们呢?那个小混混在挨了一顿暴打之后,往下过的话会出现什么状况呢?而且,这里再往下,还是原来该有的星期一吗?因为真正的那个星期一已经在好多天之前就该过去了,那么现在我每一个周日之后,不穿越的人们又去了哪里呢? 李秋想得有点头大,完全整不出个头绪来。到最后还是一句话结束他的思考:“管他去哪里了,反正我这里是永远不变的。” 看了一会儿窗外的阳光,李秋忽然觉得,很久没有看见过雨天了。李秋有点悲哀地想,自己恐怕再也看不到雨天了。 雨天已经差不多永远地失去了,同时失去的,还有春季、夏季和冬季。“我总该抓住一点什么。”李秋对自己说,“哪怕只是回忆。” 李秋收拾了一下便出门了,直奔名牌专卖店。到了专卖店之后,李秋才明白,原来一万块一天的日子也来不起这种顶级品牌的专卖店。这时候他又想起了那七个都快在脑子里熟到烂掉的号码来了。 稍稍郁闷了一下,李秋便转投了二线品牌的怀抱。不过李秋的身材相貌都不差,一番打扮下来,尤其是在不在乎钱的情况下,倒着实是有点玉树临风的意思,虽然这些行头也就像租借的一样,到了时间就都还回去了。 吃了一顿精细的川菜,又看了场看过两遍的电影杀时间,李秋看看快到绝色车祸的时间了,便赶回了那个路口。 远远的,步行美女款款向这里走来,奔驰跑车却还不见影子。李秋深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心神,向步行美女走去。昨天那个奔驰美女给李秋的打击比较大,想想还是向温婉可人的步行美女下手比较好。 “小姐,请问,几点了?”李秋本来鼓鼓的气势,在问出这句话之后立刻就泄了一半。太无聊太俗的搭讪方式了。可要在路上搭识一个陌生女孩,还有什么其他方法吗? “……五点十分。”步行女孩看了李秋一眼,略略有些警惕。但李秋毕竟也是仔细打扮过了,而且看上去也是彬彬有礼,倒也不让人反感。 “呵呵,谢谢。”李秋已经开始急了,下面没词儿了。 女孩微微一笑:“不客气。”便向前走去。 “小姐……” “嗯?还有什么事吗?” “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李秋拼了。 “这个……”女孩的漂亮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一丝愠怒,一丝不屑,“还是不用了吧。”说完便快步走开了,而这时,她包里的手机响了,过了三秒钟,一辆奔驰跑车在女孩身前十米,优雅地转过一个弯,急速驶了开去。 这个路口,在李秋经历的那么多个重复的周日里,第一次没有出现围观。
李秋最大的优势是能不断地重新开始。于是,“小姐,能借你手机用一下么?有急事,可我手机没电了。”“哎呀,小姐,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撞你的。”“哎呀,袋子漏了,小姐能不能帮我一下?”“小姐,你很像我下一个女朋友。”“小姐,要不要看相?”…… 以上等等拙劣的搭讪均告失败之后,李秋开始调整战略。这天他没有再次上去豁出脸皮来搞那些无厘头的,而是先从奔驰跑车前横过马路,让那个火辣的奔驰美女狂摁了他一顿喇叭,错开了她和步行美女的碰到时间,然后跑回去,认认真真跟踪了步行美女,直到搞清楚她的目的地为止。李秋牢牢记住了那条路名和那幢大厦的名字。 第一次玩跟踪搞得李秋很是紧张,但是以前的间谍片也没白看,而女孩的警觉性实在也是不高,所以居然顺风顺水地完成了任务。然后他在楼下耐心地等着,女孩上去了十分钟,便又下来了。李秋心里有了底,便乐呵呵地去吃了希腊菜。错开了奔驰美女和步行美女之后,她们应该没可能再去法国餐厅了吧。李秋心里想。 一切从头开始的第二天。李秋又去“租”了一套衣服,在那个路口等着步行美女的到来。 “不好意思,请问,你知道复兴路怎么走么?”李秋信心满满地开始了新一轮的搭讪。 “复兴路?知道呀,不过你怎么会走到这里来的?”女孩有点奇怪和警惕,“你不会坐出租车么?” 晕死,李秋心里暗骂,该死的出租车!不过好在脑子也不慢,外加这么多次的磨练下来,早比第一次搭讪时从容了许多,瞎话张嘴就来:“唉,别提了,你是不知道,我本来是叫一辆出租车的,结果他把我在这里前面一点就放下来了,还说到了。可我转了几圈都没找到复兴路。小姐,复兴路是不是在这里附近啊?” 女孩脸上显出了很纯洁的同情神色,刚要说话,包里的手机响了。在她接通电话之后,一辆奔驰跑车从他们身边开了过去。 李秋在旁边看她挂上电话,女孩犹豫了一下之后,便对他笑笑说:“呵呵,正好我现在也要去复兴路了,我带你去吧。复兴路离开这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你还真可怜,遇到了黑心司机。” 李秋心里大喜过望,努力终于出成效了。不过表面上还是一番雍容儒雅,笑着答道:“这可再好也没有了,我虽然遇到了黑心司机,不过也因此碰上了好心的美女,呵呵。” 女孩脸上微微一红,头略略一低,说了声“走吧”便当先走去。 女孩没有叫出租车,李秋虽然心里是一百个想和女孩多逛逛,但作为男人,风度不能没有,便提出要叫出租车。女孩看了李秋一眼,脸上露出一丝放松和欣赏的神色,但还是微笑着道:“不用了,也不是很远,不必浪费了,走走吧。” 李秋自然不会再坚持,便和女孩并排向前走去——虽然肩膀之间间隔足有一米。李秋也就是搭讪的时候会窘迫一点,一旦接上头了,那也是个能说会道的主,一路上把温婉的女孩逗得笑容不断,彷佛在这个深秋傍晚的暮色中多了一道美丽的红霞。 等到了复兴路的时候,李秋深刻体会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时间过得飞快啊。女孩停下,问道:“你去复兴路哪里?” “朝阳国际大厦。” “啊,这么巧,我也是去那里。”女孩的眼中闪烁着让人迷恋的光芒,惊讶地道。 “是吗?还真是很巧呢。”李秋也很惊讶地笑道。 “那一起去吧。”女孩道。 在电梯前,女孩问道:“你去几楼?” 李秋快速扫过了电梯旁的水牌,道:“嗯……紫天广告公司……12楼。你呢?” “哦,我是23楼,中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周日的时候,大厦里的人很少,李秋和女孩就两人坐了一部电梯。快到十楼的时候,李秋伸出手:“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我叫李秋。” 女孩大方地握了握李秋的手,道:“不用客气,我叫郑怡。” “叮!”电梯停了下来。李秋微微一笑:“那么,再见了,郑怡。”“再见。” 电梯门缓缓合上,美丽的容颜消失在了眼前。李秋有点出神地发了一会儿愣,直到听到有人在叫他:“先生,先生!请问您找谁?” “额……”李秋有点尴尬地看着眼前的保安,讪讪道,“我……谁也不找,我走错了……” 李秋在广告公司门前晃了一下之后,又坐电梯下到了大堂,往电梯间旁边一站,看着手机上的时间。七八分钟后,郑怡从电梯里出来,向外走去。等快到大门口了,李秋才跑上去叫住她:“郑怡!” 郑怡回头一看,有些惊喜地道:“怎么是你?事情办完了?” 李秋道:“是啊,就是来送一份文件而已,你呢?” “嗯,我也没事了,公司叫我回去发一份传真而已。国际贸易嘛,有时差的,呵呵。” “呵,那太好了,两次巧遇,倒是值得庆祝一下,不知道郑小姐晚上有没有空,能否赏脸一起吃个饭呢?就当我表示谢意了。” “嗯……”郑怡脸上又微微一红,略一低头,想了想道,“好吧。” 李秋带着郑怡去了“戛纳阳光”,坐在了他当时窥视两位美女的位子上。李秋熟门熟路地点了小羊排、烙蜗牛和鹅肝,帮郑怡点了煎鳕鱼,因为有鱼有肉,又是和美女在一起吃饭,所以便没有要红酒,而是点了一瓶香槟。这一餐吃得很正式,从开胃菜到汤,到色拉,到主菜,以及最后的甜点,虽然量不大,但也很是丰盛了。 李秋在烛火摇曳的饭桌上竭尽所能,既表现得温文尔雅、学识渊博,又显得幽默风趣、十分健谈,总之,郑怡的眼里的神采是越来越亮,越来越迷人了,笑容也是不断地浮现在她秀美的瓜子脸上,然后叮叮咚咚地洒了下来,落在了李秋的心里。 李秋忽然觉得心中一痛,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手心里慢慢而坚定地滑落,他拼命去抓,却依然无法挽回,最终洒落一地的璀璨,然后迅速地流走。他,没有任何的办法。 ——当警报器响起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李秋躺在床上听着“哔哔哔哔”的警报声的时候,心里在想,是不是自己做错了?服务器要回档,你级别练的再高也没用。更何况,现在已经不是练级的问题了,而是打到了一把超级极品武器,正爱不释手、欣喜若狂的时候,给回档了,那种失落要比普普通通的被回档强烈百倍、千倍。 李秋徒劳地翻看着自己的手机,饭后存下的电话号码,没有了;两点以前发的短消息,也没有了。他忽然感到一阵烦怒,抄起手机往墙上砸去。随着手机的四分五裂,警报声也正好停了,房间里一下子陷入了一种令人窒息的安静。 李秋没有再次去找郑怡搭讪。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逼真地演出,也不知道过了一天之后能否再次接受一切重新开始、郑怡当他就是一个陌路人的结局。于是,过了十几个平静的周日傍晚之后,路口又聚集起了人群。李秋远远地看着两个美女坐上奔驰跑车,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怔怔地看着斜阳的余辉没入天际。 生活似乎回到了以前,李秋依然看着一部又一部结束了或者还没结束的小说,在游戏里练了一个又一个仅仅存在一天的小号,吃着一家又一家的餐馆,回答着刘老头一遍又一遍的笑问。然而他知道,生活已经不一样了,因为,自己心里有了一个身影,有了一双让人深陷的眼睛,有了一片恬静而美丽的笑容。 李秋再也没有去看过那场绝色车祸。每次,他都刻意地错开时间出门,或者干脆不出去了。 ——他在这个无限穿越的生命里,努力地抓住了一片美丽的回忆,但正是因为回忆的美丽,却更显得现实的残酷。
李秋这阵子觉得自己应该人形憔悴、胡子拉碴的,才对得起自己沉重的心情,只不过可惜的是,当日连要送医院的伤都瞬间好了,自己再怎么折腾,每天早上在镜子里的形像都没有丝毫改变。现实时间来算的话,从第一次穿越到现在都快三个月了,头发胡子的长度也一点变化都没有,依然是精神的短发和刚刮过的光洁的下巴。 硬扛了一阵子后,李秋的怨念也逐渐平复了下来。因为没办法啊,有些事情你斗不过,就只能去接受。既然自己连未来都没有了,又何必去在意女人呢?这样郁闷的还不是自己?李秋努力地说服自己,还是再次去和郑怡进行接触。“真正的爱情不是占有,真正的爱情,一天就已经够了,就像《广岛之恋》。”李秋似乎为自己找到了论据。 调整了心情之后,李秋又开始每天去搭讪郑怡。不过每次都是按照问路的套路来的,唯一的区别就是,晚上的餐馆,是在不断地换的。 李秋比较郁闷,总觉得在演一部不断NG的电影,虽然每次都能把郑怡逗得巧笑嫣然,也每次都能拿到手机号码,然后在路上发上两条短消息,仅此而已。但是,若是李秋改变搭讪方式,那就一准不成功,所以也就只能认了。 而李秋也不是没想过更进一步,至少拉个手、抱个腰什么的,可每次都想送郑怡回家,但郑大美女似乎觉得第一次约会而已,也不知道有没有误会,就两眼含情脉脉、双颊微红地拒绝了。大黑天的人也不多,李秋更是不敢跟踪,心里总是说,你矜持个什么劲啊?我们可不是你说的“来日方长”,而是只有这么点时间啊。 李秋打定主意,看女孩脸色估计是没什么大的希望了,所以一切要自己来,求人不如求己。想到这个,李秋忽然邪念丛生,要不自己霸王硬上弓?反正没有后果啊,两点一到,一切回档,根本没有法律问题,郑怡也不会恨自己超过几个小时,还能遂了自己的心愿。 这个念头一起来,李秋就再也压不下去了。法律在这个不断重复的世界里一点效用都没有。而没有了约束,李秋觉得对于自己冲动的压制能力越来越小了。要不是不知道死胖子住在哪里,他早就上门去海扁死胖子一顿出出气了。 于是,在这次的搭讪中,李秋觉得自己有点心不在焉,始终感觉有股似有似无的热气在自己的小腹里上上下下的。不过好在这番说词已经跟那七个号码一样熟了,再怎么心不在焉,都能把郑怡给糊弄得深信不疑。 这次李秋挑了一个地处比较偏远的饭店,湖南菜,火辣辣的感觉吃得李秋小腹内的热力更足了。走出饭店,李秋说:“走走吧。”郑怡没有反对,拿着自己的小包,慢慢地在月色下款款而行。高跟鞋在路面上留下轻轻的声响,好像那月光在地上轻轻跳动的声音。 李秋肚子里的热力开始在清凉的月色下慢慢消退了。“郑怡,”李秋最后努力做一次君子,“天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郑怡一如既往地脸色微红,两眼看着李秋貌似真诚的目光,咬了咬莹润的嘴唇,轻轻道:“……不用了,下次吧。” 好吧,死老天,这是你逼我的。李秋一溜热线直上脑门,双目尽赤,一伸手就把郑怡的手给拉住了。正想往怀里使劲,就感觉郑怡的手微微一挣,然后就任由李秋拉着了。小手柔软,微凉,还轻轻有些颤动。 郑怡向着李秋靠近了两步,垂着头,柔顺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颊。李秋的火气在迅速消退,他甚至有一点恍惚。他慢慢探出另一只手,轻轻地用指背撩起了郑怡的长发,轻轻地抚过她火热的脸庞。 郑怡慢慢抬起头,脸颊一片殷红。李秋仔细地看着她秀挺的鼻子,长长的睫毛,丰润的嘴唇,以及在月色下闪烁着甜蜜、羞涩光芒的明亮的眼睛。 李秋从头到脚都清凉了,这点很诡异,本来欲火翻腾,但在拉住郑怡的手,看着这个彷佛月光下的天使的女孩,李秋的心里再也不存在任何的邪念,只剩下无尽的爱恋和柔情。这么多天来积累下来的那些感情,在这一刻彻底爆发,那种从心底泛起的柔软,瞬间就弥漫到了全身,让李秋不知身在何处,眼里就完全只有眼前这个美丽的天使。 “我喜欢你。”李秋只有这句话能说,因为他这时脑子里也就只有这四个字了。 “嗯……”郑怡又把头低下去了,不知道这一声轻轻的“嗯”是什么意思。 李秋最终还是打了辆车,让司机送了郑怡回家,而自己则在路上一直走到突然间睡着。反正干那事的时候都能睡着,就更不要说走路了。李秋要是坚持一下的话,郑怡估计也就让他送回去了,可李秋现在又突然不想这么快了。 郑怡可不像那个鲜红蕾丝女,在几个小时里能拉上手,李秋已经觉得不简单了。但是再往下就越来越难,李秋从来没想过除了用强以外,能在下午五点到凌晨两点这九个小时里,从一个陌生人开始,直到推倒的程度。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虽然李秋喜欢上了郑怡,也可以和她每天在一起吃饭——只要他想的话——但是,每天都要重复地从搭讪开始,每天都要重复无数相同的话。而他们之间的感情,却没有办法再能有丝毫的进展。沉淀下来的感情只存在于李秋一方,对于郑怡来说——算了,李秋至今都还没搞清楚这个郑怡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当然,这并不妨碍李秋的完全沦陷,喜欢上这个文静温婉的漂亮女孩。 而今天的突破简直让李秋感觉飞了起来。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最主要的不是他说出了心里的话,而是他得到了回应。这让他没有未来的生活居然又出现了那么一点点的未来——他要在这一天的时间里努力走得更远。 李秋并没有从下一次就开始尝试更进一步,在他可能是无尽的生命里,他开始害怕最后一步的过早到来,因为如果他确定再也无法更进一步的话,那么他的希望也就没有了。也许,这是他在这个绝望的生活里唯一值得期待的事情了。 于是李秋开始稳扎稳打,下面几天的晚饭中,他从各个角度来了解郑怡的喜好。在这种知己知彼的作弊手段下,李秋也越来越早地让郑怡觉得,眼前这个男子居然是这样地跟自己合拍,甚至存在一种让人惊叹的、难以置信的默契。这在这个年轻女孩的心里,除了“缘分”两字,已经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于是李秋终于可以成功地在饭桌上就握住了郑怡的小手。又经过几次之后,便可以在分别之际轻轻地揽住她,给一个深情的拥抱。至于郑怡诱人的嘴唇,李秋则是奋力地压制着想要吻下去的冲动,甚至在今天分别的时候,郑怡都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这都没让他下了这个决心。 ——吻了她之后呢?难道再有几次就会可以去她家里,或者带回自己家么?且不说有没有那种可能,就算真的那样了,一切也就到顶了。 李秋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喜欢了,而是深深地爱着郑怡。他只能让郑怡每天多喜欢自己一点,他也是如此,唯一不同的是,郑怡的喜欢是不会累积的。李秋始终觉得自己怎么也不可能让郑怡在九个小时里爱上自己。 ——再这么下去,自己迟早会成为一个变态。李秋在阳光照耀的午后闲逛的时候不无担忧地想。他对郑怡的爱越来越深,却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这是广大电影里的变态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回报的。纯粹扯淡呢。”李秋恨恨地骂。 李秋一会儿又想起郑怡的好——其实郑怡根本就没来得及展示她的好——除了美丽的容貌和良好的脾气性格,其他的都是李秋想象出来的。李秋没有想到,自己在这样的日子里,已经停止很久的YY,居然发挥到这上面来了。“由此看来,YY产生的基础,是希望。”李秋总结道。 李秋一步三晃地走着,看看郑怡差不多快出现了,便先拐到便利店,买了一根巧克力,按照时间算来,走过去正好吃完,然后就开始搭讪郑怡。 不过在给钱的时候,李秋心不在焉地想着郑怡,不小心把一枚一元硬币掉了下去。便利店是不收卡的,一切现金交易,李秋这次身上也就这么一个硬币了,所以不得不去追了一下。好不容易在货架下面,把这个硬币给抓了回来,交了钱,就赶紧出门。收银大哥那里还耽搁了一会儿,如今算得好好的时间就快不够了。李秋一边低头撕巧克力包装纸,一边往马路对面跑去。 忽然他的眼角瞥到了什么,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我靠!”李秋感觉到自己的小腿似乎被碰了一下,虽然没觉得疼,但心里知道,被车撞了。于是惊惶之下很自然地脚一软,就倒在了地上。倒下去的时候,脑袋还在那车的保险杠上磕了一下,发出了“嘭”的一声,同时也看到了那个大大的奔驰标志。
李秋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围观的对象。等到自己被那个奔驰美女搀扶起来之后,晃晃脑袋摇摇腿,发觉除了额角好像有点红肿以外,什么事都没有。李秋赶紧向奔驰美女道歉:“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我过马路跑太快,没看到。”说的时候伸着脖子,视线越过人群去寻找郑怡的身影,却没有发现。 李秋知道自己要是现在立刻赶去复兴路的朝阳国际大厦,还能遇见郑怡,但却没了借口去搭讪了。更何况奔驰美女还拉着他不放:“先生,你真的没事吗?我都听见很响的一声啊。是我开太快了,这,这……要不我先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放心,我肯定负责到底。” 李秋都不知道奔驰美女在说什么,见郑怡已经走了,便轻轻叹了口气。回过头看了看奔驰美女一眼,见这个热辣性感的美女正一脸惊慌地忙不迭地道歉,倒也不由得好笑。推托了几句,见人家美女都那么坚持,便也就坐到了跑车里。 “妈妈的,本来现在老子该开着玛莎拉蒂的……”李秋看着跑车里豪华的内饰,不由得又郁闷起来。本来只穿越一次该多好啊。 奔驰美女开着跑车一路而去,路上还不住地道歉。李秋对她的映像好了不少——本来让在法国餐馆里让她瞪了一眼又被嘲笑之后,李秋就一直对她有点耿耿于怀。今天阴差阳错之下,居然让本该是郑怡的角色换成了他,李秋不禁有些感慨,便不由得对奔驰美女道:“小姐,我真的没事,不用去医院了。你要是真的不好意思,还是请我吃饭吧,我都饿了。” 奔驰美女先确认了一下:“你真没事吗?”得到肯定之后便一口答应道:“没问题!你想吃什么?饭店随你挑。” “那就……‘戛纳阳光’吧。”李秋看着窗外,想起了那家去过好几次的法国餐厅,也是原本奔驰美女和郑怡会去的那家。 “哈,你也喜欢‘戛纳阳光’啊?那是我最喜欢的法国餐厅了,太好了。”说着,奔驰美女拿出了手机:“……嗯,是我啦……对……今晚不去了,有事……没有啦……讨厌……哈哈哈……好了,不说了,开车呢,挂了。” 李秋很识趣地就看着车外,装作没听到她打电话,也装作没看到美女瞥他的一眼。 一路上,美女倒是比郑怡话多了很多,李秋也不是一个沉闷的人,不一会儿就聊得热火朝天起来。“对了,我叫程依依,叫我依依就行,我朋友网上打我名字都打‘11’,有时候干脆就叫我‘2’,呵呵。帅哥你呢?” “我叫李秋,我妈说我是立秋的时候生的。很高兴认识你,‘2’小姐。” “哈哈,我也是,‘立秋’先生。” 到了餐厅,程依依选了本该她和郑怡坐的那张桌子。李秋坐在了郑怡的位子上,不自觉地看了看旁边那张空空的桌子。 程依依连菜单都没看,就点了小羊排,洋葱汤,生蚝,法式色拉,以及焦糖布丁。李秋则尝试了一下熏三文鱼,几次来都没吃。其他的则点了他喜欢的蜗牛和鹅肝。两人还要了一支红酒。 “你很熟的呢,经常来?”程依依笑着道。 “来过几次。我还是比较喜欢他们这里的蜗牛和鹅肝,很经典。” “呵呵,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老派男人呢。” “这个……有关系吗?” 李秋和程依依在这张烛光闪动的餐桌上,享用着醇酒美食,天南地北地聊着。程依依喝了两杯红酒之后,脸上更显出了娇艳的红色,在她大大的波浪长卷发映衬下,更是散发着惊人的魅力。 李秋看着眼前的美人,一时间有些出神,直到听见程依依道:“喂,想什么呢?眼睛都直了?” 李秋忽然涌起一股冲动,看着彷佛多年老友一般的程依依道:“想不想听一个玄幻故事?” “好啊好啊。不过,你不会是在网上写小说的吧?” 李秋笑了笑,晃着半杯红酒,轻轻地道:“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很普通的年轻人,他离开家乡到了这里,在这里找到一份工作。他没有钱,没有车,也没有女朋友。他连朋友都很少,所以他周末没有地方去,就喜欢在家看看小说,打打游戏。他也经常幻想,幻想能中彩票,能捡到武功秘笈、修真宝典,幻想能带着现在的记忆回到过去,去改变自己的一生……” 程依依笑着看了李秋一眼,却没有打断他。李秋也没有在意,笑了一下,继续说道:“可是有一天,他真的回去了。但他只是回到了昨天。其实这也没什么,但是,他的未来却没有了……” “……每天,他都会去看那场两个美女演出的车祸……” “……他被那个跑车美女在那里瞪了一眼,但是他后来还是经常去这家法国餐厅……” “……他不断地被拒绝不断地失败。但是一切都没有关系,反正都会重新来过,不是吗……” “……他终于带着那个女孩去了那家法国餐厅……” “……他告诉她,他喜欢她。无比的认真……” “……他不知道,没有未来的人是否能拥有爱情。他只知道,他只能用一切办法来让那个女孩每天喜欢他多一点,哪怕那种喜欢在两点的时候就会完全消失……” 李秋感到一只冰凉而微微颤抖的手划过他的脸颊,而自己,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对不起,我失态了。有点喝多了。”李秋拿起餐巾擦了擦脸。幸好餐厅里人不多,而旁边也都空着,没人注意到这里的一切。放下餐巾,他看见程依依也刚刚擦去脸上的泪痕,漂亮的眼睛此时还是红红的。 一时间李秋觉得有点尴尬。他被压抑得太久了。没有人知道他的绝望,没有人知道他的痛苦。今天在和程依依的闲聊里,李秋对这个极具亲和力的美女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信任,就好像真的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红颜知己一般,于是才接着酒力源源本本地倾吐了所有藏在肚子里的秘密——而且,尽管常人很难接受这种天方夜谭般的故事,但她在两点以后就不会再记得了,不是吗? 两人之间陷入了一种压抑的沉默。李秋叹了口气,就想起身告辞,但就在这时,程依依咬了咬嘴唇,显出一股坚定的神色,直视着李秋的眼睛道:“你还记得她的电话么?”
当郑怡、程依依和李秋一起坐在一间飘扬着悠悠蓝调爵士乐的酒吧里的时候,李秋还是觉得好像做梦一样。 在程依依的坚持下,她问李秋拿到了郑怡的手机号码。程依依不知道对郑怡说了什么,居然把这个女孩子真的给拉出来了——要知道这时程依依和郑怡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啊,郑怡怎么可能会答应出来? 可她毕竟还是出来了。李秋觉得自己还是不够了解郑怡——或者说,程依依实在太厉害了。 郑怡坐下之后便有点局促和紧张,下意识地往程依依那里靠了靠,低下头道:“那个,黄玲呢?”原来程依依居然记住了我说过郑怡有个好朋友叫黄玲,也是她一次对我说起过的,我自己都忘记了刚才曾经把这个也说了出来——李秋想到。 但现在如何?程依依一个劲地在桌子底下踢李秋,但是李秋却一个劲地在喝矿泉水。李秋刚才也只是接着酒劲才一吐为快的,而现在,酒劲也过去了,倾吐也倾吐干净了,更是对着自己深深爱着的女孩,刚才那番冲动早就没有了——真要对郑怡说的话,他早就说了,正是有点患得患失,他才一直憋着,尽管他也知道,两点以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他就是不敢去冒险,让自己的记忆里出现一段难堪的回忆。 程依依气极,便不再理李秋,对着郑怡道:“郑小姐,我想有些事你应该知道……”然后便把李秋的故事声情并茂地说了一遍,李秋倒是很佩服这个小妞的记忆力。只是,程依依的转述,自然少了李秋自己讲的时候那番深情无限,那番痛断肝肠。 没有感染力的故事,当然就缺少了可信度,更况且还是这么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李秋自己想想,就算经受过网络小说那么多年的洗礼,乍然听到这么个故事,也未必会相信的。这个时候倒是让他不由得看了程依依一眼。 “太荒唐了!”郑怡不出所料地不能相信,“你们……是什么意思?你们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和黄玲的?你们……要干什么?我没什么钱的……”郑怡已经抱紧了提包,害怕地往后缩去。 “郑怡……”李秋实在不想让她害怕,心痛地看着她,李秋也索性放开了,“依依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知道你的号码,我会知道黄玲。在每一个不断重复的周日里,我听过了你很多事,我也对你说了我的很多。我知道你喜欢吃咖喱,喜欢吃法国菜,中餐喜欢吃不太辣的川菜,喜欢糖醋鱼。我知道你尝试过两次减肥,虽然你根本不需要减肥。我知道你喜欢听爵士乐和拉丁,讨厌摇滚和说唱,我知道你喜欢蓝色和白色,喜欢看周星驰的电影,最喜欢《喜剧之王》,我知道你因为小时候被油溅到过,所以有油锅恐惧症,我知道你喜欢大大的卫生间,我知道你喜欢用兰蔻的化妆品,我知道你在中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班,今天傍晚你还去了趟公司,去发一个传真……” 李秋渐渐的感觉不到其他人的存在了,一件件一样样地诉说着他对于郑怡的了解,诉说着他的记忆,诉说着他的没有结局的爱恋。他不奢望郑怡能突然想起过去的那么多个周日,他只是希望她不要害怕,希望她能在剩下的几个小时里明白眼前这个男人对她的感情。 郑怡被惊呆了。她逐渐忘记了害怕,渐渐地感觉到这个男人积攒了不知道多少时候的爱恋,以及他心里那充满了绝望的无奈。泪水,已经不知不觉间充盈了眼眶,虽然这个叫李秋的男人是那样的陌生,可是,为什么自己会感到那样的心痛? 李秋不知道什么时候说完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程依依叫来了威士忌,只是一杯一杯慢慢地喝着。程依依拿出纸巾,递给了郑怡。缓慢而忧郁的蓝调慢慢地在三人周围流淌,包裹起他们奇异的邂逅,和深深的哀伤。 不知道过了多久,郑怡的眼神坚定了起来,她默默地伸出手,覆在了李秋的手背上,看着他的眼睛,慢慢地说道:“李秋,你,要振作起来,你要想办法打破这个奇怪的魔咒,我……会在星期一,等你。”
当李秋再次在报警器的尖叫中醒来的时候,他忽然觉得生活还是有希望的,因为他又有了目标:到星期一,去寻找等待他的郑怡。 想到这个,忽然想起在他和程依依送了郑怡回家之后,坐在程依依的跑车上,活泼的美女却沉默了下来。跑车在两点差两分钟的时候在李秋住的大楼门口停下,程依依眼睛在黑暗里却显得那么的明亮。“李秋,你一定一定要努力,一定一定要找回你的未来。郑怡还在等你。还有……”她忽然凑近李秋的脸旁,轻轻但坚决地道,“我也会等你,到那个时候,我不会输给郑怡的。”李秋在睡过去之前的一刹那,感到了一双火热的嘴唇,贴在了他的脸颊上。 李秋摸了一下脸颊,彷佛那里还残留着一丝余香和一缕温热。他还看了一下手,当然,就算会有口红,现在也不会留下了。 李秋自嘲地笑了笑,便起床收拾一番,直奔市图书馆而去。要想打破这种奇怪的现象,只能从切实的知识上下手,玄幻小说根本没有任何帮助。 李秋从《时间简史》开始,一本本地仔仔细细地看着所有他能找到的关于时间的书。一天的时间用完了,那就第二天再去,他的时间是用不完,但是书的总量不会变,他这个拥有无限生命的家伙迟早有一天能啃完这些书的——李秋有时候会想,等到我真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没准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有学识的科学家了。 日复一日,在永远晴朗的日子里,李秋几乎把周日那天有所有去过图书馆的人都给认识了。他看完了时间类的书,又开始看物理学的书,拼了命地自学那些枯燥而深奥的东西。实在是脑子受不了的时候,便去看哲学类或者宗教类的书籍调剂。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状况到底是算作物理学范畴,还是宗教范畴,甚至是巫术类,所以他又顺便研究了一下巫术和萨满教等人文科学。 在这期间,他仅仅会在每十几天里抽出一天,去远远地看着郑怡和程依依,看着她们一起远去,而在心里默默地念着:“等我。” 李秋自己都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他看书的速度从很慢逐渐快了起来,然后快到一定程度之后,又慢了下来,然后再快,再慢,直到现在,他已经很久没有快起来了,在一本一本地研读着让周围的借书人都肃然起敬的书籍。 李秋并不知道自己现在在量子物理学、经典物理学、相对论等物理学领域里的造诣有多高,也不清楚他对那些哲学思辨的问题的看法和扩展有多少价值,更不明白自己为了自学而推导出的一些数学模型,以及统计力学或者热力学、量子力学里的方程式会在现实中引起什么后果,他只是坚定地在和自己的命运做斗争。 李秋自身的经历就说明了“时间不可逆理论”的错误,但是他也依然没有一个对此确切的解释。李秋现在比较倾向于用量子物理学来进行解释,那就是时间具有量子性,它有一个最小单位,是不可分割的,是可以截断并且可逆的。同时,他又自己丰富了这个理论,具体来说,周一凌晨两点的这个时刻就是一个时间点,他不断地回到这个点上,而当他回来之后,这个时间点就会被这种异常状况而复制出一模一样的副本来。真正的正版周日早已过去了不知多久,那里的时间是连续不断的,并且会出现一个没有李秋的周一和未来。 而李秋所存在的周日如果不经他改变,也同样会有一个一样的未来,只不过依然没有李秋。但如果李秋做了些什么,对这个周日产生了改变,那么这个副本周日的未来就会按照新的轨迹运行下去——当然,还是没有李秋。 也就是说,李秋每次穿越回去,就等于造就了一个新的时间点,每次有什么改变这个周日的本来面目的事情,就会造就一个新的未来。所以在李秋的理论里,现在已经存在着无数个相互平行的历史,都存在一个郑怡,也都存在一个程依依。她们也许是认识的——就像她们在正版的未来里那样,也许是不认识的——因为被李秋给破坏了使她们相识的车祸,也许是爱着、等着李秋的,也许是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号人的……总之,这无数个郑怡和程依依都同时存在着。 ——因为这个理论,李秋又猛攻了一段时间的哲学,因为他无法讲清楚,这样一来,那些同时存在又互不干扰的平行的“郑怡”和“程依依”们,究竟算不算是真实的。 而最为关键的是,李秋并不能确定自己的理论就是正确的!“但是,总归是个希望啊。” 李秋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找出让他不断跳回周日的原因,然后再解决它。为此,又过了不知多少个周日,不知创造了多少条平行的未来,李秋终于论证出了,因为他自身的特殊生物体频率在那个时间点上恰好和时间的振动频率产生干涉,并且干涉的结果就是回到周日的时间点上。当然,李秋的生物学水平也因此迈进了大师级。 然后的日子就是开始尝试用一些简单的设备来改变自己的生物体频率。由于不必担心后果,所以他开始每天去那些大学实验室进行私人实验。不知被抓了多少次之后,他终于也成功了,可以改变自己身体一分钟的生物频率。当然,他还没有做好迎接未来的准备,所以并没有立刻打破这个魔咒——而且,还是那句话,李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理论究竟是不是正确的。 李秋忽然有些害怕,他竟然有些怕未来的再次光临。“或许,就像结婚的前一夜,那两个新人反倒会迷茫和害怕一样吧。”李秋看着远处的斜阳,出神地想到。 又过了三天,李秋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再一次去买好了那七个数字的彩票,然后重复了和郑怡程依依在一起的那个夜晚。李秋选择同样告诉程依依,因为他觉得,如果没有这个豪爽活泼的美女,他现在还在绝望地每天试图让郑怡多喜欢自己一点。她有权知道。 这次李秋在和程依依在“戛纳阳光”坐下之后,便即刻打电话骗来了郑怡,然后当着两位美女的面,把所有的来龙去脉又讲了一遍。李秋再次向她们诉说的时候,依然深深沉浸到了他自己的故事之中,而讲到自己被激励,花了无数的时间来实现寻找她们的诺言时,李秋再一次地被泪水模糊了双眼。面对那种枯燥,那种艰难,那种无法做笔记只能靠脑子硬生生记住的痛苦,李秋都熬了下来,因为他还有希望,而在即将踏出最后一步的时候,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被掩盖了太长时间的软弱,同样也是因为他看到了希望。 两个一样泪眼朦胧的女孩,都不由自主地握住了李秋的手。李秋尽管没有说出程依依那次对他的承诺和一吻,但程依依这次却坚定地看着李秋,又看了看郑怡,吸了口气道:“李秋,去做吧,我也会等你的。郑怡,我不会输给你的。” 郑怡只说了一句:“李秋,我相信你。” 李秋忽然觉得,似乎就算打破魔咒之后的日子,可能也不是那么轻松了。 程依依开着奔驰跑车在路上飞驰,车厢里,李秋、郑怡和她都没有说话。李秋看着车窗外这个永远是周日的城市,居然泛起了一丝离别的惆怅。“这次如果成功了,真的就是一去不回头了。” 跑车一路开到了市里最好的大学。李秋对于这里已经是完全熟门熟路了,带着两个女孩避开了保安,偷偷潜入了实验室。然后在凌晨两点之前搞定了所有的设备。 三个人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李秋便在自己身上开始布线。等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他看了看计时器,一点五十九分。李秋望着眼前的两个女孩,轻轻地说了句:“等我。”便再无一丝犹豫地按下了按钮。 在一阵眩晕中,李秋陷入了昏迷。毕竟这种改变生物体频率的事情,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虽然以李秋现在的水平,尽管设备被尽可能地优化了,但他还是会陷入一个短暂的昏迷。李秋在陷入昏迷前的那一刻,看到了两点晶莹的泪珠,滑落在他的胸前。
“哔哔哔哔……”李秋醒来的时候,耳边传来了报警声。李秋听见了自己急速的心跳。 ——这究竟是那个火险报警器的报警声,还是成功完成任务的仪器的讯号声?
——全文完—— November 01 转载的时代网上的文字和图片几乎无穷尽,只不过,原创的东西不知道有没有百分之一?时常Google出来无数不同的网页有着相同的内容。当年在东方网的时候,我们还在领导的督促下,想尽办法改改文字再发——虽然也是抄,但貌似所谓的“编辑”之后,心理上就会觉得能过意得去了——而现在的网站,基本上连一个字都不会改,直接撂上去了事。世风日下就是这么个解释了。而且这些被转来转去的文字或者图片,原始作者是谁大多都不可考了,无数理论上的稿费也就这么没了。
数年前,刚毕业去东方网工作,正好赶上上海市政府发通告,但凡大学应届毕业生,去新闻单位工作的话需要下基层锻炼。然后我就去了外滩街道的中山东二路居委会,做了两个月的居委干部。在那个没有电脑、没有电扇、没有电视、没有厕所的居委会里,我见到了二十几年来都未曾见过的贫穷和困苦。真实地接触了那些最底层的人们的生活。这一切都让我感慨良多,甚至在加拿大的时候,我都把这段时间里的见闻作为教育那些留洋的小朋友的教材。
后来在两年前,闲着没事,把这段经历写了出来,叫《沉入底层——生活在上海繁华背后的人们》。写完之后,一时兴起之下发到猫扑去了。不得不说,猫扑堕落得很厉害,这种帖子的回帖数量根本赶不上那些诸如“我和我小姨不得不说的事”之类的东西,我发了也就忘了。然后在前几天,我偶然之间查资料的时候忽然发现这篇帖子被人又转回猫扑去了,说明在外有转载,然后再兜兜转转地又回去了。顿时来了兴趣,在Google上搜了一下,发现居然当年这是一篇非常红火的帖子,无数的网站都有转载,甚至在人家的博客里都写到“近日在坊间流传甚广的《沉入底层》这类文章……”,而我这个原作者对此却是一丁点都不知道。
——更有甚者,在我笑骂此事的时候,隔壁小胖不信道:“这是你写的?靠,我都看过,这居然是你写的?”我郁闷。
然后就发现无数的转载就有无数的作者,有良心的就贴一个“转载”标签,或者就直接不写作者,要么就是“佚名”;没良心的,就出现了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当作者了。估计也是转了无数圈,都不知道到底是谁写的了。看了N多搜索结果,也就原发的猫扑是我的网名,其他,全都是扯淡。而这篇将近一万字的稿子,若是要算起稿费来,这么些个转载,估计也有个好几千了,现在可都没了。当然,要不是网络转载不用给稿费的话,这文章估计也流传不到那么广。
怎么办呢?没办法。转过头来想想,这么多人能关注这些文字,能认同这些文字,虽然我这个作者没捞到什么名利,但倒也是很有成就感的——没办法,也只能这么想了,谁让咱活在一个转载的时代呢? October 22 色,戒昨天睡得正迷糊的时候,有朋友一个电话过来要拉我去看电影。“什么片子?”我睡眼朦胧地敷衍道。“色戒。”“色戒?多伦多有放?”“有。”“哦……那明天吧。”顺手把电话掐了,倒回去再睡回笼觉。
《色戒》炒得沸沸扬扬的,于我来说却不是很有欲望去看。李安的片子我始终觉得不对胃口——尽管我现在的欣赏水平大为堕落,但也不至于会喜欢两个男人激情热吻的镜头。毫无准备、国内甚至还不大知道《断背山》的时候,为一名中国导演的片子去捧场,然后被恶心了,浑身鸡皮疙瘩狂冒,这种惨痛的经历已经造就了我的“李氏心理阴影”。再者回想老李早年的一些片子,《喜宴》、《推手》、《饮食男女》,一部赛着一部的冗长缓慢,催眠圣药。就算是《霍克》和《卧虎藏龙》,都因为偏离了娱乐片的本质而显得不伦不类。
——最关键的是,丫居然还得了奥斯卡了。《色戒》又拿了金狮,这让我感觉老李就是靠这种擦边球和禁忌话题来挑逗老外的评委。
至于《色戒》,各种卖点似乎都不至于吸引我。张爱玲的小说?没看过。激情床戏?电视台天天半夜放毛片。梁朝伟全裸镜头?丫的,我看他干嘛?汤唯也脱了?汤唯是谁?
而我那朋友则矢志不渝地要拉我去看这片子。过了一阵又打来电话,说某影院晚上有场,一定要去看。好吧好吧,那就去吧。当然,是她出钱买票。说起来,色戒的海报倒是能提起一点我看的欲望,我喜欢那个色调,枯黄却带着一点暖意,好像那部画面极好,内容却很一般的《人约黄昏》。看看画面也好——虽然我有点怀疑,老李是画面见长的导演么?没觉得呀。
——怀疑是正确的。色戒的整体色调和它的海报完全是南辕北辙,基本上暖色调都没有,全部是清冷的色彩和画面。然而,两个半小时下来,等到我想起色调问题的时候,这个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李安,你个老家伙终于干了回实事,没有让我失望。当然,也有可能是期望值比较低,很容易会有意料之外的惊喜。但不管怎么说,能够让我这种挑剔分子肯定,也可以说明色戒的确很不错,以至于让我回来连夜恶补张爱玲的原著,断背山就没有这个待遇。
张爱玲不愧是著名的细节党,细腻传神又带着上海女人小“作”的描写,于我来讲是这辈子也写不出来的。老李使用了大段原著里的对话,将三十年代上海贵妇阶层的生活状态描写得入木三分。可以说,如今的编剧没有一个可以写出这样的对话来。至于叙事的顺序也是按照小说里来的,采用了插叙的手法。结构上依然很“李安化”地缓慢,却始终带有一种张力,结合上不时闪现的中国人特有的话里有话、巧妙暗示的语言对白,甚至让人可以克制住去厕所的生理需求。
至于故事本身,李安很好地以自己的理解和手法给丰富了,弥补了并不以叙事见长的张奶奶的缺陷。王佳芝他们在香港要杀易先生的安排,被极大地丰富了,体现出了一种残酷。一群幼稚的热血青年,在爱国的名义下做着残酷的事情,对敌人,也对自己。他们这些大学生,在头脑发热的情况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对于他们来讲,这完全就是一场戏,就像他们在话剧团演出的那样,激情洋溢,甚至带着一种有趣。这是一场爱国的悲剧。为了色诱易先生,王佳芝甚至让一个猥琐男生拿去了自己的贞操,以做“训练”,在爱国的光环下,她甚至都没有什么犹豫。
然后,真的杀了人,再然后发现自己的愚蠢和幼稚,却已经回不了头。王佳芝看似有一个可以脱身于外的机会,但是她没有,三年后继续开始她的卧底生涯。也许,她是为了邝裕民?又或者,她其实早已不能忘记易先生?甚至她就是为了爱国?我其实很难理解,她为什么会再答应。张爱玲对此也是语焉不详,似乎在暗示她喜欢演戏的这种感觉,但可以肯定的是,原著里她这时并没有爱上易先生。
李安很出彩地安排了一段王佳芝在日本酒馆,为易先生这个大汉奸唱《天涯歌女》。不知道王佳芝是怎么想的,或许她仅仅是为了取悦易先生?又或者她在试探他对她的态度?可能两者兼而有之吧。但这段歌却让沉稳阴郁、掌握汪精卫政府特务机构的易先生湿了眼眶。这样的男人的眼泪,恐怕很能渗入到本就连自己都觉得暧昧的王佳芝心里去吧。
最后,买钻戒的戏倒是很有意思。当那枚巨大而耀人二目的粉色钻戒拿出来的时候,电影院里响起了一片吸气的声音——应该有九成是中外妇女同志吧。于是就想起了《大内密探》里星爷说过的话:这样大的一颗夜明珠,只要是女人都会疯狂的。同理,六克拉的硕大粉色钻石,外加三圈闪耀的碎钻围边,足以打破任何女人的心理防线。于是,王佳芝一瞬间就背叛了革命……呵呵。其实原著里王佳芝是因为看见了易先生的纯净而让女人心痛的笑容,加上他的体贴,才瞬间感觉到这个男人是真的爱她的,于是才背叛了革命。但是电影里很难表现出她这一瞬间的心理活动,于是就造成了钻戒导致背叛的认知——其实当时我也觉得,王佳芝是确信易先生是爱她的,所以才放了他,只不过,大钻戒是她产生这种确信的依据……
——于是就想,难道所谓的“色戒”就是指这有颜色的戒指?这未免有点搞笑了,却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电影一开始就在一群贵妇的麻将桌上谈论着钻戒,钻戒成为了一种暗示和指代的符号。当然,原先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觉得很有一种禅意——于是脑海里出现了梁朝伟剃了个光头,跪在某老僧面前,老僧问:“色戒汝能持否?”梁曰:“能持。”……
后来发现,原来两个字中间是有分隔符的。李安进而解释到,色,指欲望,戒,指克制。全片看完,对这个名字深喜爱之。欲望和克制。爱国和刺杀汉奸,这是一种欲望,表演也是一种欲望,爱情更是一种欲望。克制和不能克制这些欲望,导致了最后的结局。邝裕民克制了自己的欲望,他失去了王佳芝;王佳芝没有克制住爱和被爱的欲望,她失去了生命。易先生知道什么时候该克制,什么时候不克制,于是他得到了王佳芝,还保住了命,甚至把钻戒都拿回来了,但是,他却最后失去了自己爱的人。
最后要说一下演员的表演。梁朝伟就不说了,这厮的演技实在是精湛,居然真就那么像汉奸,而且真就可以在那么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惊心动魄的爱意。汤唯,完全不知道她以前是怎么样的,但是,就本片来看,很有潜力,演出相当的到位,尤其是她的扮相,就是三十年代上海画片上的时髦女郎,珠圆玉润又带着秀气,很赞。还有就是陈冲,老戏骨了,戏分不算多,却很亮点。最后,王力宏,嗯,怎么说呢,看到他的表演,我算是知道,原来花瓶也可以是雄性的。
哦,对了,不得不提的激情戏。还……不错啦,不过没什么大感觉……倒是拉我去看的朋友说了一句评论:“这体位怎么A片里都没见过?”于是我想,在李安的带头并获得重大成功之后,将来在国内兜售毛片的小贩,兴许会开始隐晦地问:“朋友,文艺片要伐?” October 12 一定要幸福老姐结婚了。
嗯,想来也该结婚了,比我还大一岁那,呵呵。大一岁就是大,没办法的,这个辈分从她一出生就排下的了。那时候大概我还是液体吧?当然,其实认真算时间的话,没准我已经称为固体了?这个倒也没法详细考究了。不过我倒是可以宣称,我一出生就认识你了,可你出生的时候还不认识我——听上去好像我占便宜一点。
当然,说是这么说,不过我有老姐印象的时候,大概要等到三岁——或者是四岁的时候。如同史密斯夫妇里的说法那样,就是三四岁的时候,我被抱着去老姐家里串门,第一次有意识到本人还有一个姐姐。老姐的父亲和我的老爹是高中同学,也是一辈子的兄弟交情,听说老姐父亲——朱伯父——结婚的时候,我老爹是伴郎来着,而我的老爹和老妈,则是朱伯父介绍认识的。当然,他们两位还没搞“指腹为婚”这一套封建传统。回头说我和老姐第一次有印象的见面。其实说有印象吧,如今想来也不大有印象了,至少老姐当年青春年少的面貌我是真没记住,牢牢记住的是当时她所有的那一部玩具电话机。另外印象当中我当时好像很害羞的样子,也不敢乱说乱动的,没办法,巨蟹座的嘛。
后来慢慢长大,我们两家倒是时常会有家庭聚会之类的,我和老姐熟了之后,也就屁颠屁颠地跟在她后面叫着“茜茜姐姐”,估计那个时候是比较招人烦的,但老姐好像没有嫌过我烦,毕竟她自己也是在招人烦的年纪嘛,呵呵。我不记得老姐当时有没有抱过我,想来当时她自己估计就算有心也无力吧。
而等我开始印象深刻、记得很多事情的时候,懵懂的幼年时期也已经过去了。小学里的事情不记得太多了,又或者后来的事情太多而冲淡了以前的记忆了。是的,从初中开始,我和老姐进了同一个中学的同一个班级。而这个中学,正是朱伯父任教的学校。而在那个时候,青春期开始了。结果我们两个反倒显得生分了起来。我也不会在同学面前叫她“茜茜姐姐”了,自此,这个称呼就再也没有被提起过——不过我很疑惑的是,当年在我叫她“茜茜姐姐”的时候,我的称谓是什么呢?我怎么一点都没印象呢?
我在中学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什么循规蹈矩的好学生,当然,打架抽烟砸玻璃窗我也是没胆子干的,只不过,贱人的本质已经开始逐渐发挥,这张恶毒的嘴绝对是招人痛恨的。当时的男生女生之间已经开始产生那种朦胧的意识,有些早熟的同志也已经开始学习电视剧里的男女。而我这种比较后知后觉的,那时候还沉浸在欺负女生的欢乐中,根本还没意识到,女孩子,是用来疼爱滴~
老姐当年在班级里人缘很好,也很文静,说话都静静的,就算提高八度,对于我来说也不算是什么震耳的音色。后来回想起来,好像老姐是当时被我欺负得最多的。当然,我那个时候根本就没觉得在欺负人——我又没胆子打人,也没什么手段做恶作剧,最多也就冷嘲热讽,施展一下毒舌攻击罢了。其实这种在如今说起来就属于“软性暴力”,对心灵的打击很大的。可惜我当时还乐此不疲,让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该鄙视自己。我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时常对我老姐下“毒手”,也许是因为在我的意识里,只有老姐不会真的对我发火,也不会告诉我爸和她爸。虽然我不知道我那个时候为什么会这么相信老姐,但事实上,的确就是如此。老姐忍受着我这个弟弟的恶毒话语,虽然我美其名曰“开玩笑”。她从未对我发过火,最多被说急了的时候会翻我一个白眼,又或者不痛不痒地捶我两下,然后我笑嘻嘻地跑开。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学了一点心理学之后,才发现自己当时是很在乎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的。但是当时又有另外一种情绪在我的潜意识里,那就是我并不希望在这个班级里有一个做我姐姐的人,这会让我下意识地觉得其他同学会嘲笑我是人家的弟弟。于是我想继续像小时候那样得到姐姐的关心和爱护,又同时想撇清这个关系,所以让我选择了这种伤害人的方法,既引撇清了关系,又得到了她的保护。而老姐不管那时候是怎么想的,但她的确默默承受了下来,没有告发我的恶行,不然的话,我老爹那里的一顿暴打是绝对跑不掉的。
不过我记得老姐在那时唯一骂我的一次。过了两年,我后来也开始追逐女孩子了,不过那时候虽然青涩,但有一次做得还是比较畜生的。伤害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然后还跟没事人一样。那个女生是老姐的好朋友,于是老姐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跑过来骂了我一句:“卑鄙。”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被骂傻了,根本没反应过来,老姐会来骂我。不过老姐也就骂了这两个字而已,后来还跟我说那个女生如何如何,一副痛心疾首,“你小子怎么不学好”的样子。也许我当时没感觉,但是后来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老姐当时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做出了一个姐姐真正的样子。
无知的初中岁月很快就晃过去了。我当时不怎么好的学习让我吭哧吭哧的才上了同校的高中部。不过那个时候和老姐就分开了两个班级了。老姐在的是一个直升班,以前我那个班有很多同学都在那个班级里,所以我也很容易都能得到老姐的消息。那个时候我不在做那种无聊的损人事情了,不过老姐却没有和我在一起了。分开了两个班的确会让我们的联系淡了很多,那种紧张的学习和躁动且无处释放的青春,都让我不会去想起老姐的存在。然而,不知不觉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了对她“姐姐”的称谓,在一众从初中就在一起的朋友和同学圈子里,都知道她是我的“朱姐”。而整个高中阶段,虽然我经常去朱伯父家里补习英语,但是,却没有什么机会见到关在自己房间里苦读的老姐。
这样不咸不淡地到了高三。分班了,老姐还是没有和我在一个班,虽然我们都选了文科,但她去了历史班,我去了政治班。那个时候,却出了一件事。当时我是早就会骑自行车的了,不过老姐却不会。我知道以后,自告奋勇,拍着胸脯说我来教。于是几个放学后的傍晚,我都会让老姐尝试着驾驭我那辆高高的山地车。其实在我来看,老姐已经把要领都掌握了,只不过太过紧张,放不开心里的害怕罢了。所以我一直鼓励她,还保证说一定会保护她的。然而,在我的保证下,老姐摔了。重重地从我那辆她都踩不到地的自行车上栽了下来。我奋力地拉着,却没能挽回那个局面。老姐付出的代价是半颗牙。而我用力过猛,扭伤了中指的关节。但是,这不是什么借口,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后悔,感觉到了我辜负了一种信任。虽然我一直没有对老姐说过,但是,我至今还觉得我对不起她,即使她一直以来都没有因为这件事怪过我。即便是现在,我摸过自己右手中指的那个关节,就会想起老姐,想起她的伤痛,想起我没有做到的保护她的承诺。
中学毕业以后,老姐去了杭州上大学,我们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在奋战四级和奋战八十分的时候,我已经渐渐淡忘了这个姐姐。不过那一年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和另外两位曾经的同窗好友,一起送老姐去杭州,顺便游山玩水。老姐那一年的暑假过得并不开心,毕竟失恋都不会开心得起来。我们三个也是为了帮老姐散散心,就一起到了杭州了。在杭州的招待所里,我和老姐这么多年来,第一次长谈了一次。老姐跟我讲了很多,我也对她说了很多。她说了她初中时候对我的“痛恨”,她说了她的开心,她说了她的恋情,她说了哀伤。我也说了很多,说了自己当年的无知和幼稚,说了我自己的感情,说了很多别人都不知道的秘密。老姐都说她没有想到我会那么信任她,但是我却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可能,一直以来,在我叫她第一声“茜茜姐姐”的时候,我就已经把她当作了一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人了。因为,她是我的姐姐。
那一次的长谈,让我们两个都敞开了内心。作为姐弟来说,也许这一刻晚了一点,但是,还是很庆幸,这一刻毕竟是来到了。
再后来,毕业、工作,各忙各的,见面的机会依然不多,不过,虽然很少联系,但我却知道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一个女孩子,是我可以信任的,她是我的老姐。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又过了两年,我出国了,想要见个面自然是千难万难了。回国两次,都和老姐以及一班同窗好友聚会了。见面了也是淡淡的,和其他好友没什么区别,不过,在我来说,却依然会有种淡淡的亲切。这个,或许就是亲人的感觉了。
两年多没回国,在网上开始连载妖记,有一天老姐忽然来博客留言,说,有人推荐她看我的小说,还问她怎么样。她说,当然好啦,那可是我弟!我看着那两个字“我弟”,忽然在这个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感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温馨。
终于,听到了老姐要结婚的消息了。我真的是由衷的高兴。一直想着,能不能有时间赶回去参加老姐的婚礼。不过,很可惜的是,我真的没办法回国。看着老姐在自己空间里放的婚纱照,发觉老姐还真是挺漂亮的,当然,姐夫也是颇为儒雅,真是登对的一对新人。老姐的脸上洋溢着让阳光都妒忌的幸福笑容,忽然觉得,这是最匹配她的神情了。
老姐,弟弟不能赶回来参加你的婚礼,也就不要怪我了。弟弟也没有别的可以说的,只想告诉你,无论多远,我永远是你的弟弟,而你——
一定要幸福。 September 29 点名要说“到!”又被点名了。荣儿点的第一个就是偶,当然是要喊一声嘹亮的“到!”的。不过基于对这种连锁信的向来的态度,以及对于大学时代上课时可恶的点名制度的厌恶,我决定,不点其他人了,所以也就是牺牲自己,娱乐大众了。
游戏规则:从略。因为到我这里就算结了,规则大家了解也好,不了解也好,都无所谓啦。
正式答题开始:
1.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2.爱上你爱的人那一刻是什么样子的呢? 暗恋也算,暗恋也算哦:) 3.你认为分手后的男女朋友还能做普通朋友吗? 4.你觉得自己会遇到一个爱你并你爱的人吗? 5.你怎么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 6.你现阶段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7.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8.你最想去哪个地方?为什么? 9.最受不了自己的哪个缺点? 10.最喜欢自己哪个优点? 11.最近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 12.你记得父母的生日? 13.当你的感情被异性拒绝时,你会怎么处理与他或她的关系,是保持普通朋友关系还是断绝关系? 14.遇到喜欢的人,你是勇敢表白还是默默关注? 15.想要的人生是咋样的? 16.有没有想过这辈子如果找不到另一半该哪能办呢? 17.怎样才能确定你爱的人爱你呢? 18.如果不喜欢的人一天到晚追着你,但你又想和他保持朋友关系,你会怎么办? 19.如果周围的朋友突然都不认识你了,你会怎么办? 20.当你发现你深爱的人开始不爱你了,怎么办? 21.当你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时,你会怎么办?(失去一切哦...看清楚了) 22.觉得在爱情中两个人是不是应该一比一的爱呢? 23.你会以怎样的方式去爱一个人? 24.现在这个社会到底男的压力大还是女的?能给个理由不? 25.要多久才能走出感情失败的阴影? 26.深夜你睡不着的时候,最想打电话给谁? 27.钱能决定一切吗? 28.是生活改变性格,还是性格决定生活? 29.如果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你还会选择现在的生活吗? 30.可口可乐的问题:是要找一个你爱的人结婚,还是找一个爱你的人结婚? 31.你认为人是保持生活环境好还是经常改变好? 32。如果很多事情敌不过现实的时候要如何做取舍? 33,上一次心动是什么时候,描述下下心动的对象。 35,不开心的时候如何让自己忘记不开心的事情? 36,你还记得你的初恋情人么?还有联系么? 37、如果会残疾,你可以接受变成哪一种?(如盲人、聋子、缺胳膊少腿、毁容等等),为什么? 痴呆。那样的话会很开心,没有任何烦恼。
OK,打完收工~ May 16 妖怪记事簿(六三)我和尼古拉斯傻愣愣地看着开茅走进来,脑中一时间有点没反应过来。但是我们这样一个手里拿着鸡腿,一个端着半杯酒在嘴边,却直不愣瞪地盯着人家看,自然是很显眼的,开茅一回头就看见了我们,不由得眼中神光一闪,嘴边露出一丝笑容,径直走了过来。 开茅走到我们的石桌前,笑道:“人类有句话叫‘山不转水转’,又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怎么样,两位,能给我坐个位子么?”我们自然是应允,忙叫来小妖,添上一副杯筷。开茅也不客气,拉开椅子便大马金刀地坐了——如今这副样子和眼神,越发像是关羽关二爷了。这要是换上一套狮口吞云甲,外罩青罗袍,一手再杵一把青龙偃月刀,没准放在人间就该有人来上香了。 我给开茅斟上酒——废话,虽然哥们修为不高,但在隐藏妖气方面绝对属于行家里手,能在我面前完全瞒过妖怪身份的,基本上都要比我高出好几个档次,差不多至少要达到朱耳那种程度的了,这样的老前辈,怎么能不恭敬一点?斟酒之后,才道:“这个,开先生,原来您是妖怪啊?您当时可瞒得真好,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开茅一口喝了那杯酒,笑道:“你也不差,要不是你在那里曾经放出一阵妖气,便是我,也要仔细体察才能看穿你的身份。你们也别什么‘您您’的,我不讲究这一套。另外呢,我也不姓开,我真名叫做柳目,‘开茅’是在人间糊弄着玩的。” 我说呢,怎么会有人叫这么个名字,也是够奇怪的了,摆明了和关羽过不去嘛。于是和尼古拉斯又各自举杯,敬了柳目一杯,算是再次见礼了。柳目也没说自己的修为水平,出于礼貌我们也不能问,不过就我估计,反正不低就是了。不过他倒是没什么架子,性格也是爽朗,跟我和尼古拉斯这两个小妖怪在一起吃吃喝喝、嘻笑谈论,显得颇为平易近妖。 而我这种思考型妖怪,要论交际手段也是要比我的内丹等级高出不少,尼古拉斯更是大家族贵族出身,言语谈吐那是显得相当的有修养——如果他能不要用那么多的成语的话,就更完美了。推杯换盏,不多会儿我们就熟得彷佛认识了几百年一样。柳目拍着尼古拉斯的肩膀道:“我说,小尼啊,当初你死活要买去的鹦鹉草,知道怎么用了么?” 尼古拉斯耸耸肩,叹道:“柳先生不要取笑我了,我当时还没见识过神州妖怪界的灵药,自然以为这是好东西啦,哪知道到了青云山才发现,我们宿舍后面的山坳里都有一片的鹦鹉草长着,而且还是野生的,金言朗先生用这草来养猪的。”金言朗就是老金的正式全名,也就是金眼狼的谐音,这家伙还真是懒得动脑子,就这名还是我帮着改的呢。老金的妹妹养了一头沧水猪作宠物,就经常拿鹦鹉草喂养。这么一来,这猪胃口奇好,最近两年长得浑身溜圆,看上去极为可爱——如果是烤熟了的话,会更可爱。老金也这么觉得,怎么说丫也是一头狼,我们俩几次三番要动这头沧水猪的脑筋,结果图谋都被老金的妹妹和我的妹妹掐死在摇篮里了。而我们俩也都几乎被掐死,只是不在摇篮里罢了。真是没搞明白,难道说母狼就不是狼了?猪可爱了就不是猪了?不过想不明白归想不明白,我和老金几次死里逃生之后也只能老老实实看着一顿美餐在我们面前大摇大摆地晃来晃去,受尽两头母狼的千般宠爱。 我和柳目哈哈大笑,尼古拉斯倒是没什么尴尬的表情,继续道:“现在我才知道神州奇珍异宝之多,别的不说,就说苏先生的那些云翳草,就是足以令所有女妖疯狂的极品了。我那两个手下的女血族,按照苏先生讲的配方,用什么花露蜂蜜一调配,再一敷这个面膜,果然是明艳动人了很多啊。” 柳目一愣道:“云翳草?你居然有云翳草?” 我心里有点埋怨尼古拉斯口无遮拦,这种事怎么能随便乱说,虽然现在妖怪界的治安还不错,但也不能不防不是?尤其是我这种水平差修为低的妖怪,财,是不能露白滴。虽然柳目这种程度的妖怪未必会贪图我的这些云翳草,但不能保证被其他妖怪听了去,尤其又是在酒馆这种公众场合。不过既然已经说了,我也只能看了看四周,见没有妖怪注意到我们,才点头道:“是,我偶然间得到了几棵云翳草,不过现如今也没能出手呢。” 柳目微微一沉吟,缓缓道:“云翳草其实不仅仅是美容圣品啊,它还有其他的作用,要比做那劳什子的面膜有用的多了。” 我和尼古拉斯一听都来了兴趣,你想想,云翳草本来就少,做面膜的话就已经可以换取大量的晶石法宝了,要是还有更大的用途,岂不是能一夜之间富甲天下?于是便连连催促柳目细讲一下。柳目看看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微微一笑,也不见怎么动作,只是胸前那一部美髯微微一扬,一丝蓝黑色的妖气从手上溢出,瞬间散布到我们周围,转眼消失不见。不过我却是知道,柳目已经布下了隔音的妖术,可以放心大胆地谈了。这一手让我心里一震,虽然不是很高级的妖术,但也要内丹中期才行,我现在是没可能放出来的,而且如此轻描淡写、身不动手不晃地就做到了,更是修为大大的高深,甩开我估计有个万八千里地。 尼古拉斯不明就里,倒也没什么特别的表示。柳目则若无其事地笑道:“我化身人形、隐藏妖气,在人间云游上千年,一来行医配药,积累些功德,二来收集散落在人间的妖、仙、佛各种药方奇珍,倒也有些收获。”我听得微微一哆嗦,娘了喂,光在人间云游就晃悠了一千年,这位老哥究竟修炼了多少时候啊?单看这些岁月,就估计要比朱耳牛逼了。妖怪界还真是藏龙卧虎,这些不出世的老妖怪,没准比妖管委的大佬们都要厉害。尼古拉斯就更不要说了,早就肃然起敬,脸上的神色那叫一个孙子样。在他们血族看来,越老就越强,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别说云游了一千年,就算只是活了一千年,那也是足以让尼古拉斯膜拜的主了。 柳目也不管我们,自顾自继续说道:“云翳草在七百年前很少出现,那时也很有些妖怪来培育,只不过都失败了,得到的都是紫明草。不过五百年前曾经有一位妖怪养出过一圃云翳草,那时我有幸得到两棵,便进行了一下深入的研究。对了,我在人间还暗中组建了个机构,做一些妖法和药物的研究,叫汇锐实验室,取意‘汇聚妖怪界之精锐’。”我心里又是一惊——丫的,今天吃惊的事情还挺多的嘛——这汇锐实验室在妖怪界可是大大的有名,开发出无数的新药,其中就有令广大男妖欢呼雀跃不已的“伟叔”。 接着又听柳目道:“我们研究发现,云翳草之所以能有美容奇效,原因在于其内部阴阳五行构造被某种东西打破后又重组,而这种五行结构相当不稳定,所以惧光,但又是相当强的药引,可以将与之配合的药物的效用激发到极致——其实美容来说,并不是云翳草的作用,而是花露和蜂蜜的功效,只不过在云翳草的作用下比之原先强了百倍。而且云翳草这种结构有很强的渗透性,可以把药物的效力携带进妖怪机体的深层,就像美容面膜,直接把药力带入女妖皮肤的深层,这能不好吗?” “什么?真的吗?”这回连尼古拉斯都知道厉害了,更不要说我这样思维敏捷的思考型妖怪——乖乖,这种特性还了得?那就是炼丹制药的超极品配料啊,可以把配药功效完全、甚至超水平发挥,想想看,没准一颗提升三年修为的妖丹,加了这个草之后就能提升十年,甚至更多,这是什么概念?这是妖怪界修行大革命的概念啊,绝对就是短时间内批量制造高手的不二法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将会比朱耳的反应堆阵法更加会令神佛感到恐怖。 May 15 妖怪记事簿(六二)尼古拉斯连窜带蹦地上了山岩,先和我见了礼,然后又发现了十光丸,含含糊糊地打了招呼:“啊,你不是那个谁吗,你好你好,今天又逃课了?呵呵,还好章教授没点名。” 十光丸照例是不理他的,只不过估计是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回答过了。尼古拉斯也不在意,应该是早已习惯了。只不过我却在十光丸的眼神中捕捉到了一丝寒芒闪过。那种一闪即逝的怨毒,让我没来由地心中一惊。待要仔细观察,却发现十光丸的眼神又已恢复到了那种千年不变的冷漠,令我都疑心自己刚才是不是看错了。 还未来得及细想,尼古拉斯就拉起我,跟十光丸道了声“告辞”,就向山下走去。尼古拉斯一边走,一边自得地道:“苏先生啊,原来神州汉语测试是可以猜答案的哟。今天我们来了个老师,据说是来自什么‘新南方’教育集团的,强的没有边际——是这么说吗?……哦哦,对,强的没边。那老师做听力题,可以不听录音,居然能十题全对!天哪,这种技术,真是骇人听闻啊——这回没错吧?” 尼古拉斯现在好像已经改去了那种夸张冗长的说话习惯,但开始练习成语和俗语,但我怎么就觉得这么不舒服呢?丫的你有必要用“骇人听闻”来形容吗?用“惊天地泣鬼神”就差不多了嘛。 “对了,苏先生,你来是专门来找我的吗?有什么事吗?” “嗯,是啊,我来告诉你,白楚月邀请你一起吃午饭,下午一起喝茶,晚上吃晚饭外加看妖怪片,最后一起赏月……” “真真真,真的吗?”尼古拉斯浑身血族的妖气大规模紊乱,浑身黑气如同紫菜蛋花汤里的紫菜一样,在空中混乱地摇曳着,两眼通红,脸上却容光焕发,永远苍白的脸色都泛起了潮红。 “切~当然是假的啦。笨蛋,你还真相信不成?现在都申时二刻了,还吃个头午饭。”我毫不留情地打击尼古拉斯,让他从巅峰直接跌入谷底,砸出一个人形的坑,还外加一陀鸟屎。 “你……”尼古拉斯的表情真是精彩之极,大大满足了我的阴暗心理,为这个无聊的下午平添了几分乐趣。 尼古拉斯花了不少时间来理顺自己的妖气,扭曲的俊脸也好不容易恢复常态了,不过却一句话都不说。我看看不对,拍了拍他肩膀道:“怎么了?生气了啊?” 尼古拉斯停了下来,看着我,用一种出奇深沉的语气叹道:“苏先生,唉,怎么说呢?你是不是觉得我和白小姐之间其实是不可能的?我知道,她其实喜欢的还是姓吕的那个家伙,她对我,不过是心怀感激罢了。襄王有意,神女无情啊~” ——白楚月的姿容才华,倒是的确可以和巫山神女有得一比,但你小子离开楚襄王还是很有点距离的吧?不过这话用在这里倒是甚为贴切,不是我说,白楚月对于你,恐怕还真就没什么特别的感情呢。 见我默然无语,尼古拉斯又长叹一声,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她。我们血族倒也是风流倜傥,可是我从第一眼看见她,我就觉得彷佛一道闪电击中了我,她的眼睛如同那晨星,她的笑容如同春日里娇艳的玫瑰,她就是我心中……” 我靠,丫怎么老毛病又犯了?饶了我的耳朵吧……我赶紧打断他道:“你说老实话,你是认真的吗?” 尼古拉斯猛地把右手抚住心口,神情出奇严肃地道:“我绝对是认真的,这四百八十七年来,我还没这么认真过。” 我深吸了一口气,也同样严肃地道:“好吧,既然你是那么认真的,我就告诉你吧——你还是没什么希望。” 由于我一天里两次残酷地打击了尼古拉斯脆弱的血族心灵,于是不得不请丫去白羽崖搓一顿好的。反正我也正闲,而且那几千株云翳草也要找地方出手——不是我没找过黑鹰,结果黑鹰说,我们现在被超级女妖传文符事宜给套死了,实在是没有流动资金来进军顶级化妆品行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我只能自己找云翳草的销路了。不过我手里的云翳草虽然多,但也就几千株而已,总有用完的时候,只是可惜当时没有搞一块那劳什子的铀矿石出来,那样就能自己转换紫明草为云翳草了。 到了白羽崖,找了一家小酒馆,和尼古拉斯进去坐了,叫上十斤女儿红,两只烧鸡,几样小菜,就这么先喝了起来。开始时尼古拉斯貌似对这种深琥珀色的酒还不是很习惯,有点皱起眉头勉强下咽的意思,不过几碗过后,便逐渐适应了,开怀喝了起来——只是不知道他是真的习惯了,还是想要找点东西来麻醉一下自己受伤的小心灵。 我心里略有不忍,有意叉开话题道:“你下午没课吧?” 尼古拉斯道:“嗯,其实是有课的,不过下午那教授比较好,从来不点名。那什么谁,就是刚才跟你坐在山崖上的那个谁,这个扶桑来的妖怪倒是比较厉害,逃课是家常便饭,我都没见过他几次。” “哦哦?是吗?怪不得不说话,没准就是不会说汉语吧?” 谈谈说说,外加酒水作用,尼古拉斯倒也暂且淡忘了伤心事。正这时,打酒馆外进来一个妖怪,看上去中年男子的样子,高挑身材,穿一件青布长袍。我和尼古拉斯开始都没注意,只不过我一晃眼之间觉得怎么有点面熟,便和尼古拉斯仔细看了看他。——面如重枣,三绺长髯,两条卧蚕眉,一双丹凤眼……我和尼古拉斯都傻了——这丫的不是晋阳城里那什么熙早堂的开茅开先生么?他,他居然是妖怪? May 14 妖怪记事簿(六一)扶桑,这个地方我自然是知道的,就是当年被黑龙大妖嬴政的惊天妖法震裂成四块的岛屿,在神州以东近万里的东海之中。相传当年天地初开,盘古大神躯体的各个部分化为世上万物,江海山峦,不一而足,而据神州妖怪界的野史记载,盘古的一块脚癣便化作了扶桑岛。是以岛上颇多阴秽聚集,又无灵脉经过,所以不适合人类生存繁衍,无数岁月以来均是无人居住,不过却演化出大量精怪鬼妖,倒也是热闹非凡。 到千年多前,嬴政大妖一统天下,建立大秦王朝,令术士徐福出海寻找脱去妖身、得成无上天道的灵药。徐福入东海求药,经过这座大岛时,暂做休整。不过岛上的环境实在太差,低级的精鬼成群,连达成妖的等级的怪物都寥寥无几。徐福跟随嬴政多年,倒是和妖类走得相当亲近,这时便动了心思,有意助一把岛上的精怪,也是一份功德。 于是徐福以大法力自东海中引来五条灵脉的支流,汇聚到一眼地火之口。地火灵脉相冲,平地拔起了一座千丈高山,徐福更以此山为阵眼,以地火为脉络,以灵脉为精血,摆下“日出扶桑阵”,大改岛上的风水格局,使之可以汇聚灵气,更利于妖类修行。岛上精怪就据徐福之阵,命名该岛为“扶桑”,同时为了感激徐福,将那座地火眼上的高山称为“福氏山”以作纪念,只是当年精怪没有文字可以记载,几代之后便讹传为“富士山”了。徐福做完这一切后,又踏上求药之途,不知所终。岛上妖怪头子天照,曾经感慨道:“一个神州术士,不远万里来到扶桑,建大阵,引灵脉,不求回报,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啊。” 原本这番一来,扶桑岛上的妖怪有了大阵灵脉之助,修行起来虽比不上神州的妖怪,但也要比原先强出万倍,日后修炼有成,将整个大岛建成妖怪国度也是指日可待。但奈何人算不如天算,不过十数年光景,嬴政巡游东海,与那万年鲸妖发生一场大战,动用出禁忌妖法,和鲸妖同归于尽,余波也将八百里之外的扶桑岛给一震为四。这么一来,大阵破损,灵脉失控,致使扶桑岛上阴阳失调,灵气杂乱,终究是达不到徐福所预期的妖怪乐园了。但经此一乱,不少低级精怪受到影响,在不可表述的各种巧合之下,竟然脱去精怪之体,转化成了人类。自此,扶桑岛上始有人类出现。 过了千余年,扶桑岛上的人类越来越多,并开朝建国,搞得倒也风声水起。只不过脱化于精怪,又无指导,各类文化艺术政治宗教等等方面,均是不堪入目,唯独残有祖先记忆,和岛上的妖怪们倒是有极多的接触,也不反感,妖、人混杂也是极为普遍。不过自然也有了一番美化,妖族大头子天照,此时也已经摇身变为扶桑岛大神的身份了。 此时大唐朝强绝天下,扶桑岛上的人类仰慕大唐文明,派出了无数遣唐使前去大唐学习。而扶桑的妖怪也一直感念徐福之助,虽说后来大阵破损,灵气混乱,但毕竟灵脉尚在,若不是这五条灵脉的滋养,扶桑的妖怪至今还在蛮荒时代,如何有现在的风光?但徐福作为术士,并未能留下妖族的修练方法,扶桑妖怪诸多摸索之后也没能明了天道的精髓,如今人间大规模去大唐学习,妖怪也甚是赶这个潮流,不少妖怪都跟随遣唐使漂洋过海,来到大唐,寻求神州妖怪界的修炼方法。 眼前这个闷声不响的妖怪就是这么一个从扶桑来的留学生。老金倒也提到过他,好像比尼古拉斯早到了青云山几天,如今也在语言学习阶段。我也记起尼古拉斯曾经说起过这么一个妖怪,那是我问他的同学如何,尼古拉斯道:“还成吧,班级里也就几个妖怪,有吐蕃来的,也有突厥来的,啊,对了,还有一个从扶桑来的,不过那家伙很阴沉,一天不说一个字是很正常的,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尼古拉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倒是有办法:“哦哦,原来是扶桑来我神州留学的啊,倒是敢问令尊给你起了个什么名字?”我靠,这圈子绕的,我也觉得自己很是邪恶,利用人家孝顺的弱点,事事带上他父母,倒是不怕他不说。说起来,这倒是神州人间的儒家之道,为人子女者,遇到有问及父母的,都必须恭敬作答,乃是孝道。看来这扶桑妖怪倒是学了点东西的。 果然,他不得不回答道:“须冢歧生十光丸。” ——虚肿?没有啊,我看着怎么挺清瘦的样子嘛。 不过人家终于通了姓名,我也是要回一下的,不能让落后国家来的妖怪说咱不懂礼数不是?“原来是须兄,在下苏南坡,也是在青云山里工作。幸会幸会。” 果不出我所料,这回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我就纳这个闷了,难道说扶桑妖怪都不喜欢说话是怎么着?不过好在我悠闲的很,心情也出奇的好,自然也就不在意这些个了,反正刚才俩时辰都说了,也不在乎多说几个时辰。 我既然存了打破妖怪界“自言自语”纪录的心,就也不理他是不是回答,自顾自说了下去:“须兄这个名字好啊,相当的好,至于好在哪里呢?关键吧,它够长。不过也不大方便称呼,我也不知道你到底姓须,还是须冢,还是须冢歧,还是……要不这样吧,我就称你十光丸得了,可以吧?……哦,不反对就是同意了。那么,十光丸,你是哪种妖怪?我是狼妖,感觉你身上有种比较近似的气息,难不成你也是狼妖?不过看上去也不像啊,等我看看哈……” 我也来了劲头,拿出一张符咒,用妖力化开,形成一面光镜,轻喝一声“显!”这是看妖怪本体的法术,一般都不用符咒施展,但用符咒不是省力嘛。虽然在神州里来讲,这样明目张胆地看别的妖怪原形,是一件非常不礼貌的事情,要是碰到脾气大点的,没准打起来都是很有可能的,但对于这种外来的落后国家妖怪,谁理他啊,他自己又不肯说,怨不得我的。妖力比我低的妖怪基本是跑不掉显形的,这十光丸基本上可以断定绝对不如我,因此光镜里也很顺理成章地显出了他的原形,乃是一头浑身漆黑的大狗,和狼倒是的确有几分亲戚关系。 我收了光镜,又和十光丸扯了几句,其实也就是我自己又说了几句,忽然听到这山头里传来一声洪亮的钟声,嗡嗡地传出老远,惊起山下树林里的一群飞鸟。原来是青云高等妖怪学府下课的钟声。果然过不多会儿,就看见三三两两的年轻妖怪从山里走出来,再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听见尼古拉斯的声音远远传来:“苏先生!你上这里来了?正好有问题请教……” ==================================== 注:扶桑,原指中国古代神话中的一棵处于东方的巨树,乃是太阳金乌栖息之树,又名“扶木”。所谓“本”则是树木之根,也代指树,因此“日本”之名很有可能即是指“有日所居的树”,即扶桑。而现在植物学中的扶桑指朱槿。 另,紫微斗数有一种上好格局,叫“日出扶桑格”,又称“日照雷门格”,这里只是借用一下。 May 13 妖怪记事簿(六十)李太黑所谓的正事,也就是做超级女妖白羽崖赛区特约评委的事,他用了三句话就交代清楚了,让我很是怀疑这对他来讲到底是不是正事?他来找我聊天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我想来,李太黑始终不像是那种需要找人倾诉聊天的妖怪。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根本就不了解这个妖管委的大妖怪,这个目前天下第一思考型妖怪,那些熟悉的、亲切的感觉,也许只是我的幻觉,或者,是李太黑故意让我这么感觉的而已。 只不过我还没琢磨明白,李太黑就嚼完了所有的花生,也不再关照什么,起身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很有领导气势地鼓励了一句:“小鬼,好好干。”便出洞去了。跟黑鹰等告别后,便驾云而去,转眼就不见了身影。 黑鹰他们是立刻开始忙碌起来,毕竟以传文符配合整个超级女妖大赛决不是一项小工程,整个青云山早做了全体总动员,大小妖怪各司其职,忙得脚后跟敲屁股蛋子,连我那个整日悠闲的老妹都参与到制符工作中去了,毕竟她每个月也拿着青云山的工资来着,不然哪里来钱买零食?评委工作要过一个月才会在复赛上展开,而为了避免工作中出现的交接问题,索性没有给我安排任何任务,因此现如今,整个青云山里,恐怕就数我一身清闲了,连白楚月都被拉去帮忙端茶送水,尼古拉斯更是在痛苦地和神州汉语测试死磕。 于是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怎么说呢?变成了貌似有点多余的妖怪。走到哪里都是一副热火朝天的劳动生产景象,我也不好意思上去打搅。原说我本可以往洞里一猫,随便找两本书看看也就过去了,但妖怪也是有犯贱的时候的,本来有事要做的时候,想方设法偷点时间坐在洞里看书是一桩非常惬意的事情,但这会儿有大把的时间可供挥霍,却觉得看书实在是看不进去了,就想出去大规模劳动一番。 不过很显然,现在事事我都插不上手,又不想看书,更别说去修炼了,那玉符的事我最终还是没问李太黑,现在也不觉得刚醒过来就再晕一次是件有趣的事情。于是我便闲极无聊地在青云山里漫无目的地晃悠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晃到了青云高等妖怪学府所在的山头。哥们我没有上过学,这倒是实话,不过我却从未以此为耻,妖怪界自学成才的妖怪比比皆是,更何况除却妖力,其他的各个方面我都能拿出来显摆一下的,没准在认字方面学府里的教授还不如我呢。不过呢,有学上还是好啊,毕竟省了很多摸索的时间,那可不是省一点两点,至少能省个百八十年的。现在的小妖怪们都要接受九十年义务教育,这是妖管委给定的基本妖策之一,当然,后面的高等教育就要看每个妖怪的机缘、求知欲,以及家境了,毕竟不是哪个妖怪都能负担高等教育的学费的。 我正胡思乱想,又考虑是不是要去找尼古拉斯打诨一番,却发现在远处山崖旁突出的一块岩石上,正呆坐着一个妖怪。虽然我在青云山里也算是高层,认识的妖怪不在少数,却从未见过这一个。看他很清闲的样子,难不成又是一个超妖的评委? 我自然知道评委这种活计,水平能力那都是次要的,一看名气,二看关系,三看自己能不能来事会不会侃,要说在青云山里能出俩评委,我是怎么都不会相信的。不过不管怎么样,这家伙看上去没什么事,而我也恰恰闲得发慌,倒是可以上去扯淡几句,打发一下时间。 我几步便跃上那块山岩。青云高等妖怪学府所座落的这个山头不算很高,但山下是一片丛林,从山岩上看下去,下面如一片苍翠的海洋,远处是几座高耸的山峰,顶部云雾缭绕,影绰绰的看不甚清,又见几只白鹭,两头苍鹰掠过天际,若不是整个山脉妖气冲天,倒也是一番仙家景象。 但见那妖怪也是一个人类形像,五短身材,脸皮白净,唇上微微有点髭须,倒也显得有几分书卷气,但脸色阴郁,似有什么事情被深深地压抑在心底,看上去就显得有些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见我跳上山岩,也没有任何动作表情,一点反应都没有,自顾自地盯着远处的山峰出神。 我也不甚在意,过去在他旁边盘腿坐了,望了望远山,道:“青云山的风景也是不错啊。不知道兄台来自哪里?” “……”不理。 “看上去兄台有些心事?也不像我青云的妖怪,不知能不能对我说说你的故事?” “……”依然不理。 “额,那什么,你吃了吗?” “……”还是不理。 我心中一叹,这样的人或妖怪是最难相处的,本来我也不会要去和这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的角色交往,但现如今这不是闲着没事无聊么,倒也正燃起了我好奇的心理,反正浪费时间没什么固定形式,跟这个木雕泥塑般的妖怪玩拉据战、比耐性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 两个时辰后。“……所以说呢,从你不喜欢吃臭豆腐来看,三十六天罡星看来和你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了,我们还需要别的证据来推断你的出身。那什么,你妈贵姓?”我居然自顾自说了两个时辰,我都觉得佩服自己,将来也是一件可以炫耀的谈资。 那妖怪终于脸色松动了一下,或者说,也就是抽搐了一下,缓缓把头转过很小一个角度,算是面对我了——估计拼尽全力的话能用眼角看到我的鼻尖。妖怪用生人勿近的语气冰冷地道:“家母姓藤原。” 嗷~耶!我心里欢呼一声,攻坚战啊,攻坚战的胜利最终是属于旷古烁今、口水无敌的思考型妖怪,苏南坡!不过倒是看不出这还是一孝顺妖怪,一问到父母,就不能再装雕像了。既然开了口了,就要趁热打铁,追着破绽进攻那才是用兵之道:“哦哦,原来是藤原老夫人,不过听上去好像不似中土的姓氏,令尊令堂是哪里人士?” 我这种思考型妖怪是最擅长抓破绽的,既然你孝顺,那么就只能从你父母下手了,谅你也不敢不答。 果然,那妖怪脸色一整,但依然用冷冷的口气道:“扶桑。” May 11 妖怪记事簿(五九)数万年前,天界是天帝颛顼做老大,结果共工不满意他的政见,几次冲突之后,共工开始想自己做天帝,就反丫的了。不过胳膊当然拧不过大腿,给颛顼撵得到处乱窜。共工一怒之下开始搞恐怖袭击,一头撞了号称天柱的不周山,一次还不过瘾,在一上午里连撞了两次,结果毁了有“双子山”之称的不周山,搞得天都漏了,满世界发大水,生灵涂炭无数,最后还是女娲娘娘出来补了这个大漏子。共工也因此成为古往今来第一恐怖分子。 搞出这么大的事端,自然人神共愤,全天下都参与到抓捕共工的行列中去了,连我们妖怪界也积极出力。在这么一个神佛妖人通力合作的情况下,共工没多会儿就给活逮了。不过由于这厮是诞生于远古的大神,要他死基本没可能,所以只有长期关押在玄冥九幽大狱。据说玄冥九幽大狱在地狱道的最底层还要往下一层,也就是传说中的第十九层,由地藏王菩萨和十殿阎罗共同看守,更有无数极其恐怖的太古洪荒神阵禁制,关押在这里面的犯人,根本就没有逃跑的可能性。 ——然而,他现在居然就真的跑了出来了。 “他他他……”我有点语无伦次,一半是因为震惊,另一半则是害怕,李太黑告诉我这个消息是什么意思?我有点不敢想下去了,只得摇摇头,结巴道,“他怎么就跑,跑,跑出来了?这怎么可能?” 李太黑喝了一口摆在一边的茶水,看了我一眼,淡然道:“小苏啊,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说完,顺手往自己嘴里扔了一颗花生,摇头晃脑地嚼了几下,又慢条斯理地喝了两口水,再想伸手拿花生的时候,总算看见了我绿光暴射的眼神,才把手收了回去,道:“怎么?还没想明白么?你想想,这玄冥九幽大狱真要能凭自己的力量逃出来,共工早八千年就跑到不知道哪里去了,还等到今天?” 我闻言心中一动,试探道:“你是说,共工是被故意放出来的?” 李太黑嘿嘿笑道:“当然啦,这完全就是唐僧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嘛。玄冥九幽大狱是天地初开之时,盘古大神的一部分所化,这一部分对于盘古来说并无任何用处,却易于汇聚至阴至邪之气,当时虽然不分阴阳,但始终是他身上的一个隐患,因此在开天辟地之前,便集中混沌之中最为纯粹又不分阴阳的先天元气,以绝大法力镇压。后来盘古全身化为天地之间的各个部分,这一小部分便化作玄冥九幽大狱,更落于黄泉之下,成为地狱道的第十九层,各种阴邪之气受到吸引汇聚那里,化作无边血海。原本那将是天下最为阴邪的地方了,但盘古当时所下的禁制也成了大狱的神阵,阻挡血海,成为一个阴阳平衡的奇异所在。当然,其中的奥秘我也不清楚,但是你说,这先天所成的大狱,外有三十四亿里的滔天阴邪血海汇聚,内有盘古亲手布下的无穷神阵,更何况还有地藏王菩萨和十殿阎罗同时看守,别说一个当年被神佛妖联手下了无数禁制的共工了,恐怕盘古本人都未必能在那样的情况下逃出来。” 我虽然知道玄冥九幽大狱,但具体是什么状况,却不是我这种小妖怪所能接触到的密闻了,当下听得我深感兴趣,便问道:“原来是这样啊,那究竟是盘古哪个部分那么牛逼,化作了这个大狱呢?” 李太黑道:“盲肠。” ——果然是无用,却易于汇聚糟粕的器官啊…… 听过密闻,便又回到老问题上来了:“那么,神佛们把共工放出来干吗呢?” 李太黑又吃了颗花生,道:“政治啊,这就索那政治。你想,天庭、大雷音寺,都各有各的一亩三分地,远离人间,还有三清道尊、如来佛祖这些重量级神佛坐镇,共工却不比当年手下还有一票跟班,现在就是一个流窜逃犯,当然不可能,也不敢去天庭那些地方搅风搅雨,所以神佛们先且无忧了。而六道中的其余五道,他去了也没意思,难不成让他去修罗道和修罗王下象棋么?他自然是要来人间界的,然后再行图谋。但人间界是妖怪和人类共存,共工当年被捕,妖怪界也出力了,与其找那些凡人的晦气,作为当年心高气傲的大神,共工一定不会做那么没品的事情,因此也一定会来对付妖怪界。” 我心念急转,不多时便想通了其中关节,道:“在神佛妖三方会谈前这个敏感时刻,把共工放出来,自然是要为妖怪界制造麻烦,以便在将来的会谈中牟取更大的利益。这么想来,神佛放他出来的时候肯定已经准备好能把他再关押的手段,不然他们放一个祸患在外面肯定也不安心,更没准早已私下和共工达成了什么协议也不一定啊。” 李太黑点头大笑道:“没错没错,神佛们不可能让共工搞出过分的事情来,不然他们也不好收拾,这只不过是一个信号,一种威胁罢了,没有什么太大的实质意义,只不过让妖怪界稍微乱上一乱,到时候他们可以用再次抓捕共工归案为筹码之一来进行谈判罢了。” 我略一思考,道:“那我们怎么办?就放任共工这个天下第一恐怖分子在妖怪界旅游,顺便再找几座大山去撞不成?” 李太黑看着我,吸了一口气,憋了半天才慢慢吐了出来,缓缓道:“我们,又能干什么呢?如果几位上古大妖没有悟道化去,云游到不知什么地方了,如果孙悟空还是一代绝世妖王,如果你能在今晚找到盘古开天斧、蚩尤斩神刀、黄帝轩辕甲、伏羲八卦盾,以及两百多粒太上老君的九转上清金丹,或者……” “行了行了,我们还是放着共工这丫的得了,该干吗就干吗去吧。”我揉着额角悲叹道。还两百多粒九转上清丹?你以为太上老君是卖糖豆的么?“不过,你跟我说这个干吗?”我开始有点糊涂了,李太黑既然说要放任共工不管,又这么详细地跟我解释了前因后果干吗? “不干吗呀,”李太黑一脸的理所当然,“我不是在跟你聊天么?难道说我还会让你去对付共工不成?当然,如果你能在今晚找到盘古开天斧、蚩尤……” “好了,打住,我相信你的无聊了。” “其实,我觉得,能时常过来跟你聊天也是桩不错的事情,毕竟如今妖怪界的思考型妖怪还是太少了。”李太黑忽然叹道。只是我觉得他的眼里似乎还闪烁着一种我有点看不明白的光芒。按理说,照各种小说话本来看,到了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应该立刻表忠心了?只不过,这样的桥段貌似也太恶俗了一点,毕竟李太黑不是刘备,我也没兴趣做诸葛亮。 “哦,对了,”李太黑眼中的精光忽然一敛,严肃道,“现在我们谈正事吧。” “正……正事?”神佛妖三方会谈、唐僧收了天蓬元帅、恐怖主义大头子共工越狱,这些都还不算正事?那什么算是正事? 李太黑看我一脸错愕,好心地提醒道:“就是你去做超级女妖评委的事宜。” ——我有点羡慕朱耳了,因为他可以指着李太黑的鼻子骂“我丢你老母”。 妖怪记事簿(五八)李太黑这次来青云山,基本上可以肯定,大部分是冲着我来的,也不知道朱耳那边的事情怎么样了,这老李倒是在那个地洞里说过还会来找我,现在果然来了。 我一边走,一边想李太黑来这里到底又有什么事,不过最好不要再把我派出去做什么莫明其妙又危险非常的任务了,本妖修为低下,虽然小狼心没有什么毛病,但也经不住吓的——话说回来,“狼心”,这词儿怎么听上去那么别扭呢?还好我还是狼肺,没成了狗肺。不过想想也是有点虚荣的,毕竟妖管委七大常委之一的李太黑跟我有过不少直接的接触,没准这次又是亲自来安排什么任务了,说出去倒也是一件可以在其他妖怪面前炫耀的事。不过一般要李太黑来亲自布置的任务,基本上都是不能往外说的,就好像我们妖怪界有了反应堆阵法这种需要极度保密的事情——说实话,我当时曾经担心过被李太黑灭口的。有担心,我真的有担心过。倒也是不知道李太黑在妖管委里管些什么东西,难不成是分管安全情报工作的?那又怎么管起了超级女妖来了? 我摇摇头,没准李太黑还真就是管那么多事儿,反正妖怪也不需要睡觉,到了他这个级数,修炼也不是太必须的了,妖力到了内丹终极阶段,再怎么努力修炼增长起来也是缓慢之极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提升道行心境,感悟大道,什么时候有了新的领悟才能大幅提高自己的能力。因此他这样一个空闲的思考型妖怪,多分管点事也是应该。 我忽又想,这玉符上的两百来个上古妖文,不知道李太黑这个成妖两千年的思考型大妖怪会认识多少?不过,有道是财不露富,又有说,匹妖无罪,揣两千万现金逛街就是你不对了。到底是该怎么着,倒也一时没有定论。 胡思乱想,跑题溜号,向来是思考型妖怪的特长——估计李太黑就是靠这个熬过了一千年作为莲花而不能动弹的无聊时光。我一边满脑袋跑着飞剑,一边跑到了黑鹰的洞府。废话,李太黑的身份,还能去我的小洞不成? 我整了整衣衫,走进黑鹰的洞府。黑鹰老金等青云山高级骨干,都正在陪着李太黑饮宴。李太黑见我来到,便笑道:“呵呵,苏兄弟可是来迟了,当罚三杯。”黑鹰老金自然跟着起哄,我也相当有风度地告罪,然后也不客气,喝了三大杯酒,要说喝酒咱怕过谁来? 李太黑站起来笑道:“好,苏兄弟真是一爽快的妖怪。另外先前你帮妖管委调查山西事件,做得相当的好,太黑在这里为你所作的贡献,代表妖管委敬你一杯。”我一凛,李太黑说得郑重,我自然也要应对得礼。称了“不敢”之后,抬手满饮了此杯。放下杯子,我和李太黑对视一笑,隐蔽地交换了一个只有我们明白的眼神。 ——我怎么觉得像奸夫跑到戴绿帽的哥们家里,还和淫妇当着人家老公面暗中眉目传情,那老公还浑不知情…… 呕……我一阵反胃,鸡皮疙瘩暴起足有一寸多高,差点把浑身狼毛都炸了,实在是不敢再想下去了。看来是该改改这胡乱瞎想的毛病了。 李太黑这次来还是为了超级女妖的事情——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超妖即将进入各个赛区的复赛,很多事情要开始实施了,比如月华镜的转播,各大赞助洞府的广告如何安排,传文符投票的统计和收益分摊,女妖选手们的服装、化妆、现场组织,幕后辅导等等,虽然早已安排妥当,现在也皆需要正式启动了。青云山自然是启动传文符投票事宜,同时还赞助了一些酒类服装。李太黑席间提出,让黑鹰做白羽崖赛区的特约评委,黑鹰因为传文符的事情要统筹管理,哪有闲功夫去搞这些个,而且自己估计也说不出什么道道来,自然是坚决推辞,李太黑则很自然地转而提议我去做这事。黑鹰想想我去做特约评委也能代表青云山露脸,又给了李太黑面子,还能让他脱身,自然是万分同意。 我觉着又给李太黑阴了,但这次倒是挺清闲一工作,哥们别的不行,眼力还是有的,毕竟这么多书不是白看的,做个评委倒也正合适。而且也正好借此机会看看其他妖怪在妖力控制上的手法,吸收一点长处,和自己的修炼印证一下,不失为一件好事。 宾主尽欢后,李太黑借口要和我商讨评委事务,问黑鹰要了一间静室,单独跟我相谈。——丫的,我就知道这莲花没这么好打发,肯定又有什么妖管委要出面又不便出面的事情来了。他姥姥的,我就是一地下工作妖怪,跟月华镜里常演的妖怪剧,诸如什么《毫无可能的任务》啦,《零零妖》什么的一样,我就是一隐藏在民间的妖管委特别工作妖员,简称特工。 没有了外人,李太黑还是李太黑,我也还是我,却觉得距离近了不少。我们各自落座后,李太黑先跟我扯了一会儿闲话——说是闲话,其实也不怎么闲,说出去都是惊天动地的消息:首先,七天前,朱耳在妖管委七位大佬的鼎立支持下,再次摆出了反应堆阵法。原本这阵法要是他独自来弄的话,至少要两个月,现在不过十来天就完成了。而妖管委常委柳元,乃是阵法的大行家,阵法上的造诣在七常委中排第一,在他的帮助下,阵法威力更上了一个层次。这次他们在突厥腹地戈壁,成功引爆一颗橙子大小的铀矿石,给了天界和西天一个明确的信号。而两方的反应也很快就传到,果然在喝骂威胁不果之后,提出进行三方会谈,会谈具体时间和地点还在扯皮中。另外,在一个月后举行的第一千六百五十二届神州妖代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将提名朱耳为妖管委委员,“不过,”李太黑一脸正经地道,“还是要看全体代表的投票结果嘛。” 其次,唐僧和孙悟空在取经路上走到了一处叫“高老庄”的地方,收服了一个猪妖做二徒弟。这个在妖怪界完全没有名气的猪妖,竟然是天界天蓬元帅转世投胎,据说当时是因为犯了生活作风问题被玉帝打下界的——李太黑悄悄用一种极为八卦的口气道:“据有小道消息称,那个猪头调戏的仙女是嫦娥,玉帝哈她哈了很久了,要不是王母看得严实,早就那个了,你说,这么一来,当然就……嗯嗯,对吧?”这个事情妖怪界是刚刚得到消息,还未对外公布,不过估计今晚月华镜里的“妖闻联播”里也应该放出新闻了。 最后,李太黑神色微微一整,但口气还是那么淡然,道:“还有么,就是共工逃出来了。” 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愣了几个弹指的时间,才跳将起来:“什么?共工这丫的越狱了?”
May 09 妖怪记事簿(五七)据说我晕过去的十一天里,尼古拉斯天天过来看望我。只是我心中怀疑,这厮到底是来看望我的,还是借机来和白楚月搭讪的,不然我现在醒了都超过一个时辰,运功都运了一圈下来了,丫怎么还没进来呢? 醒来之后周身检查一遍发现没有任何损伤,脑袋也不疼了。不过不是很放心,便运功周身行了一圈。体内也没发现有任何的问题,而且发现妖力的运转竟然要比以前更加圆润顺畅,运行一个周天的时间减少了些许。我一想就明白了,是那天我动用大衍令细分妖气,极大地锻炼了神念力,因此虽然修为上没啥大长进,但在妖力控制上却有所进步。“难不成这玉符是用来锻炼神念力的练习工具?”我暗中揣测。不过不管它是什么,至少有这么一个作用,对于我一直缓慢的修炼也有所促进——虽然我缓慢的修炼,是因为我把别人采集日精月华的时间用来看诸如《关于在沼泽及雨林地带生活的非草木类妖怪为何容易生脚气及其防治办法的一点简述》之类的闲书了。 行功圆满之后,尼古拉斯依然未出现,不得不让我追究这厮到我这里来的用意和目的。我悄悄走了出去,正看见尼古拉斯一身便装,坐在茶几边,手里摇着我给他写扇面的折扇,两眼闪烁着颇为漂亮的蓝色光泽,含情脉脉地看着白楚月。白楚月一套白色的淡雅装束,两颊微红,正在茶几前给这血族演绎茶道。神州饮茶已经几千年,到了大唐时代更是讲究出一套喝茶泡茶的礼仪和手法,称为茶道。以白楚月的见识修养,施展出来自是完全合乎规矩,并且优雅美丽非常,赏心悦目之极。 我老妹不出所料地坐在月华镜面前看节目,手里还捧着一大袋子的蜜汁芝麻兔子干。我溜达到我老妹身边,抓出一块兔子干啃起来,悄悄地问她:“哎,这两位天天这样么?” 老妹瞥了一眼白楚月和尼古拉斯,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道:“那是,小尼子天天准点来报道,估计比他上课还准时。刚开始给我踹出去几次,不过呢,楚月倒给他说情,于是他就越来越来劲了。嗯,不过这小子还不错,看,兔子干,还有那里的昆仑薯片、南海水晶糖、天柱小饼,都是他送来的。” 我心里说,丫的,追女孩子是老手嘛,知道要先打通周边的亲朋好友。这不,我老妹这就受了贿赂,自顾自看月华镜起来了,要不然就算不把这厮打出洞去,至少也要在旁边搅和得他没有一点脾气为止。不过我也真替老妹不值,就这么点小零食就给糊弄过去了?不是思考型的妖怪真是好对付。 我可没那么好说话了,送东西也不行,咱不能让神州女妖落入蛮夷之手啊——嗯,除非你送棵千年人参精,或者那种年头的灵芝、首乌、黄精什么的,那还有的商量。 我大摇大摆地走过去,把白楚月刚泡好、尼古拉斯还没拿到手的一杯茶给接了过来,仰头就是一口吞掉。“啧啧,这大红袍还真是香啊。嗯,白小姐泡茶的手段也高明,好茶,好手艺!”放下杯子,我一把拉起还一脸“额……”这种神情的尼古拉斯,就向洞外走去:“我说,小尼啊,怎么想起来看我了?走走,咱们到外面晃晃,好好聊哈。” 尼古拉斯没奈何,陪我翻上一座山头,坐在山顶一棵大树的树杈上,看着山下烟斜雾横,天边夕阳薄山,都是心神一爽。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这时,我忘了尼古拉斯是一个蛮夷的血族,而他也忘了我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妖怪,像一对知心老友般,一起享受着黄昏的美丽。 “对了,你丫的汉语培训班怎么样了?”我忽然想起这家伙已经开始上课了,不知进展如何。 尼古拉斯刚才还一副出尘世外神情的俊脸,突然之间就好像发了霉的月饼一样:“别说了,苏先生,我算是明白这个妈妈的神州汉语测试有多变态了。”哟哟,来的时间不长,脏话都学会说了?不过也是,照我的经验,任何语言学会的第一句话都是“你好”,第二句基本上就是“他妈的”了。 说到这个,尼古拉斯开始变得哀怨而唠叨:“您是不知道,这测试实在是扯。分四个部分,听力、阅读、语法和写作。光这个听力就让我死的心都有了。比如说哈,昨天做的一道题:妖怪甲:‘怎么了?’妖怪乙:‘什么怎么了?’妖怪甲:‘怎么这么了?’妖怪乙:‘没什么怎么了。’妖怪甲:‘什么没什么怎么了,到底怎么了?’问题是:‘妖怪乙怎么了?’” 我听得也是一晕,也难为尼古拉斯能把这对话又快又流利地背出来,估计是发了狠,下了功夫了。我愣了愣,道:“答案是什么?” 尼古拉斯一脸无奈:“答案是‘他发生了什么事但不肯说’。唉,这题目的语速又快,还绕圈子,谁能明白啊?我当时完全晕了。好了,听力也就算了,下面的阅读,撒旦大神啊,今天那五篇三百来字的文章,分别选自什么《道德经》《庄子》《黄庭经》《九歌》《妖王录》,说老实话,我基本上是一点都没看懂,根本不知道那些‘之’啊,‘者’啊的在说些什么东西。” 我听着也感觉脑门出汗。好家伙,这五篇东西一扔出来,没准神州大唐的读书人都未必能全部理解,这让一蛮夷妖怪来读,是不是有点让一只乌龟看懂鸟类飞行的空气动力学原理的意思?我原先知道妖管委教育部的神州汉语测试变态,却没料到如今能变态到这种程度。这要不是思考型的妖怪,真要靠自己能力考过了这个测试,估计也变成思考型的了。难不成妖管委在准备批量制造思考型妖怪? 正想着呢,我的传音符微微一震,就要往外发闪电,我手疾眼快地一甩手,把传音符扔到还在愁眉苦脸的尼古拉斯身上。一道蓝光闪过,在“滋滋”的冒烟声中,我施施然接起传音符:“对,是我……嗯,看风景呢……关你屁事!哦哦,李太黑来了?好,我马上到。”回头对黑漆漆的尼古拉斯道了一声:“谢谢。”然后从容跃下山崖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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